第368章 名圣邓析

“且有邓析的讲解之后,就能明白知道国家的法律制度。”

“这样的竹刑被人们互相传阅,隐隐超过朝廷的鼎刑。”

“这样的情景却引来上位者的不满,因为法律作为阶级统治者的意志体现,是不容下位者私自修改的。”

“邓析却一而再再而三地触碰统治者的逆鳞,一步步走向死亡的深渊。”

“最终被竹刑推上了断头台,而刹那的法律萌芽的光辉也随之熄灭了。”

“邓析虽然落得身首异处的悲惨结局,但不可否认他的才华出众。”

“毕竟身为郑国大夫和名家创始人,还是有过人的智慧的。”

“邓析死后,创造的竹刑一直被国家接受。”

“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揭开法律神秘的面纱,也推动了法律制度的建设。”

“只有法律被百姓所知,才有利于法律的公平性。”

“很多人认为邓析是律师业的鼻祖,而律师在古代的雏形是讼师。”

“讼师在古代的地位不高,一般都是落魄的书生为了养家糊口,为人写诉状。”

“而这些书生的法律素质却不高,所以最早出现的讼师便是邓析。”

“邓析了解郑国的法律,醉心于辩论,同情弱者。”

“帮助百姓解决各种纠纷写诉状,打赢了每场官司。”

“在百姓的眼里,只要有各种诉争就找邓析。”

“并且邓析收取的报酬很少,无非是衣服和少量金钱。”

“但邓析的这些叛逆行为让新的执政官头痛不已,便对其痛下杀手。”

“邓析之死,是无辜的。”

“他推动了中国法律制度的完善,促使最古老的律师——讼师的出现。”

“但他奈何口才了得,深受百姓爱戴。”

“触犯了旧贵族的阶级利益,在创造竹刑后难逃死亡。”

“这样一个熠熠生辉的人却落得悲惨的结局,和商鞅的结局莫名相似。”

“同样是为了国家富强而进行改革,但却遭受贵族的迫害,令人唏嘘不已。”

李斯:邓析的赎尸诡论,成了他的催命符。

等到子产去世的时候,继任者询问如何处理邓析。

子产没有交代什么,他知道即将死去的人管不了活着的事,于是让继任者自己处理。

继任者认为自己还能应付,也就按照以前子产处理的方法处理邓析,直到去世。

继任者去世之后,下一个继任者接任执政,他就不像子产那样应对自如了。

因为下一个继任者执政不久之后,邓析出版了一部关于刑法的著作竹刑。

竹刑的出现,无疑增加了邓析在刑法上的名望。

那么郑人有了官司不认可国家的法律,而是找更有名望的邓析。

再加上邓析的诡辩论也确实影响到社会稳定了,这引起了执政者的杀心。

正好有一次郑国发生洪灾,有一个富人被大水冲走淹死了。

有人打捞起富人的尸体,富人的家人得知后,就去赎买尸体。

这人一看对方是有钱人,于是就开出很高的价码。

但是富人家属这边接受不了,于是两边就僵持住了。

可是尸体不能不要,富人家属就准备走司法路子,于是就来找邓析出主意。

邓析告诉富人家属不用担心,那人捞起的是你家人的尸体,除了你家会买没人会买。

那人最后也只能将尸体卖给你家,只需要回家等待就行。

于是富人家属就回去了,也不着急去买回尸体了。

这边捞尸体的人也着急了,也找到邓析请他出主意。

邓析也告诉捞尸人不要担心,你捞走的就是他们家的尸体。

除了你这里,对方去哪里也买不到,等对方来找你。

捞尸体的人听了是这么回事,也回家等着了。

尸体都等到发臭了,两边都没有动静,心里也都很着急。

于是两边只好找中间人去试探对方,双方最后一碰面才知道是邓析出的主意。

于是双方就将邓析给告了,执政者也抓着机会将邓析处死了。

尽管邓析被杀,但留下的竹刑被认定为国家的正式法律,可见他在法学上的造诣是很高的。

虽然邓析个人上有缺点,但他对法律的发展和传播做出的贡献是不可磨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