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8章 名圣邓析

现在有人利用其中的漏洞,正好也可以节省时间直接将漏洞修补了。

“深谙郑国法律制度之后,便开始大显身手,帮助平民百姓打官司。”

“并且打的每场官司都能打赢,深受百姓爱戴,成为一个著名的讼师。”

“并且邓析学孔子一样,开创私人讲学之风。”

“但与之不同的是邓析教授的法律知识,传授他所理解的法律知识。”

“这样法律的萌芽在邓析那个时代出现了,因此很多人认为律师的祖师爷就是邓析并非无道理。”

“人怕出名,猪怕壮,这句话并非无道理。”

“邓析的一系列举动在民间声名鹊起,传到统治阶级和贵族耳里。”

“他们便按奈不住,因为他们就像一个守财奴。”

“怀里揣着很多的钱,却要时刻提防别人偷他们的钱一样。”

“在他们眼里,邓析便是那个会偷他们钱的人。”

“因为邓析能言善辩,会煽动民心,社会动荡,不利于统治。”

“在古代,法律一直处于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因为统治者认为法律如果只掌握在贵族手里,不公布给百姓,那么它的威力是无穷无尽的。”

“而百姓永远不知道法律的内容就会安分守己,谨慎处事避免受到刑罚。”

“但这样只有贵族垄断法律,随意决定百姓生死的局面被两个人打破了,这便是子产和邓析。”

“子产是第一个将郑国的法律制度刻在鼎上,这一举轰动了春秋各国。”

“当时的君主认为,铸刑鼎触犯了统治阶级的利益。”

“他们害怕百姓知道了刑法典,滋生讼争之心,就没有了传统礼制的约束。”

“害怕百姓会引用刑法典的内容据理力争,抛弃传统的礼法制度,将会威胁到国家的长治久安。”

“但事实的真相,子产只是将国家的刑法大概铸在鼎上。”

“毕竟子产作为一个为统治者出谋划策的谋臣,首先必须要考虑到统治者的利益——怎样巩固统治。”

“因此会留下很多空白未铸造,再者鼎笨重多有不便之处。”

商鞅:作为第一个为法律献身的持不同政见者,邓析无疑是一座永恒的丰碑。

邓析彪炳史册的伟大事迹,就在于他敢于私造竹刑。

邓析生活的时代,正是社会的大变革时期。

新兴地主阶级蒸蒸日上,而原有的阶级日趋没落,新旧思想正处于激烈的碰撞和冲突之中。

邓析与子产都属于当时的革新派,但他们的思想主张并不一致。

建立和维护新的制度,是两人的共同点。

而他们两人的显著区别,则在于对待周礼的态度。

子产虽然在郑国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但由于他是新兴贵族。

为了保持贵族特权,并不否定周礼。

子产的改革也只是对周礼进行了部分改良,基本上还是维护了周礼的传统。

邓析则不然,正是他第一个提出反对礼制。

邓析站在新兴贵族阶级的立场上,在当时天与人、礼与法的思想对抗中。

不谈天命,反对改良,抵制旧礼,提出实行法治的主张。

由于对子产所铸的维护周礼的刑书不满,邓析私自编了一部更能适应新兴贵族阶级要求的成文法,写在竹简上的竹刑。

同旧贵族的周礼大唱反调,邓析的胆量和智慧不能不使人深深折服。

而且,将法律写在竹简上造价便宜,易于携带和传播。

所以邓析制定竹刑的举动,也揭开了法律的神秘面纱。

使法律终于走向了大众,有利于平民提高法律意识和勇敢地维护自身的权益。

邓析为下层百姓服务,以及不尊周礼的做法。

虽然得到了民众的支持,但却触犯了当权贵族们的利益,给君主的统治造成了严重威胁。

最终,邓析以扰乱民心的罪名被杀。

但邓析的竹刑并没有被扼杀,反而在郑国得到大力推行,可见他的主张在当时是势在必行的。

邓析的死说明法律虽然具有阶级性,但其本质最终还是体现为社会性。

法律的内容是受一定社会因素制约的,最终也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贵族阶级不能随心所欲地按照自己的意愿制定法律。

不合时宜的旧制度必然会被符合时代要求的新制度所取代,时代的洪流是任何力量都阻挡不住的。

邓析虽然不幸地倒下了,但在整个法制史上,他无疑是一座永恒的丰碑。

“其实邓析也知道了鼎刑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而且不方便阅读学习。”

“于是邓析想到了用竹片记录国家刑事法律,并且刻上了自己的见解和批判意见。”

“这样的竹刑很受百姓喜欢,方便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