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浔之,这个名字已经消失在京市四年。
但,君哲松在听到这个名字时,还是一瞬间就想起,这个男人是谁了。
这不就是秦音那个穷酸气十足的养父吗?
一个老男人,带着两个儿子,养着他如花似玉的女儿,把秦音养得白嫩漂亮,自己的儿子却黑瘦干瘪。
好好一个成年男人,凭什么这么对一个养女?
这事实,让他不得不往那方面想。
秦音回君家那年,虽然只有16岁,但却比他们娇养长大的棠棠出落得更为水灵,穿着看不出价格的公主裙,一双澄澈的杏眸水润忽闪。
她紧挨着秦谟站着,看向君家人的眼神都无比陌生。
反倒是对她那个所谓的“大哥”和“养父”,十分依赖亲近。
可女大避父、避兄。
何况秦音于秦家父子来说,还只是捡来养的而已。
其中种种细节,让君哲松在看到秦浔之的第一眼就想彻底踹倒他,让他在京市彻底消失。
好在,秦谟突然意外成了植物人。
秦浔之更是带着他的残废儿子灰溜溜地离开了京市。
如此,倒也省了他费力对他们动手!
“秦浔之,你还敢回京市?”
“是知道你那植物人大儿子时日无多,特地回来收尸的吗?”
君哲松膈应秦浔之了好多年,这次总算是逮着他再次来到京市,可不得好好嘲弄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