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父为求活命,只得将自己的丑事说出。按他所言,是沈芸儿约他半夜去房中,黑灯瞎火的,哪成想竟然是段琪在她房中。
李县令闻言,便又派人提沈芸儿到案对质。沈芸儿便解释称,当日因要伺候婆婆,她一直是衣不解带在外间,也不知道段琪为何去了她房中。
作为儿媳,还有两岁大的孩子片刻离不得身边,哪可能跟段父有何纠缠不清?
李县令听得头大,尤其看着沈芸儿柔弱、单纯的模样,心下对她所言更为信服些。
只是,李县令办案严谨,又传了邻居求证段父、沈芸儿往日的风评。
县衙威严深重,邻人们直筒倒豆子,那自然是有什么都往外倒。按他们亲眼所见,亲耳所听,沈芸儿与段明夫妻极为恩爱。
就是段母和段琪对她轻视,尤其在段明死后,更是每日打骂不休。
段父倒是一直维护沈芸儿些。不过他在邻居的口中,却并不是个老实人。因为他每日赶驴车出去卖豆腐,接触的妇人非常多。
段父就爱跟这些大姑娘、小媳妇的嘴上占些便宜,虽然没什么不轨之举,到底给人留下的印象不佳。
除此之外,倒也没有别的过恶。
案子就此僵持住了。
直接将段父问罪吧,这案子确实有那么两分疑点。首先,段琪有自己的房间,干嘛案发当日跑去沈芸儿屋中睡?
关键她们关系不好,沈芸儿可从来没跟沈芸儿促膝长谈过,更别提换屋睡了。
其次,虎毒还不食子呢,段父再如何,也不至于那样对待亲女。
可要说沈芸儿主动约了段父使坏,按邻居所说,她持身极正,往日根本没这个迹象。何况她的孩子小,整日不离身,也没那个空闲啊!
推来推去,这事看着简单,却是越想越觉诡异得很!
李县令拿不定主意,一时不敢胡乱断案,只得先将段父收押县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