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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很快就到了,沈聿最后还是选了上好的茶叶作为贺礼带去给晏袭。俗是俗了点,但贵在务实,毕竟晏袭跟他爸一样,是品茶爱好者,家里的装修格调也都是中式的风格。
既然是正宴,那必须得穿着得体,所以沈聿除了日常西装着装外,还戴了袖箍和衬衫夹。袖箍他常戴,那玩意儿会使西装肩膀和手臂的位置变得笔挺,不易起褶,看起来更精神。
但衬衫夹他不常戴。
因为衬衫夹需要扣在大腿上,走路的时候沈聿不习惯。所以一般除了那种很容易打皱的衬衫面料外,他都不会佩戴这个。
但今日,应晏知雅的要求,要搭配跟她的礼服同色系的西装,套系下这件衬衣需要衬衫夹。
沈聿从车上下来,往别墅走了两步,扣在大腿上的带子就磨蹭着西裤。沈聿蹙了下眉,走路的姿势稍微有些不自然。
“沈聿!”晏知雅走过来,伸手挽住了他的手臂,“我可是等你好久了,来来来,我带你到花园去看!”
“知雅,不要胡闹,沈聿刚到席,都没给父亲打过招呼,怎么能直接跟你走呢?”晏清河从楼上下来,出声拦住了晏知雅的动作。
沈聿循声望过去,晏清河罕见的穿得正式,一身黑色西装,领口的位置还系着同色领结。一根金丝挂链从领结旁边绕到脑后,又从另一边蜿蜒上来,延伸到他架在鼻梁上的眼镜上。整个人斯文又精致,像刚从哪个古堡出来的皇室贵族。
沈聿越是望着晏清河,就越是觉得自己之前是真的眼拙。
他到底是怎么把现在眼前这个人,认成清贫到需要靠贷款才能买得起肉夹馍的穷小子的?
难道就因为晏清河跟他住一个宿舍的时候,经常以没钱买为借口来蹭他的东西,蹭他的饭?
思考间,晏清河已经走下楼梯,站在沈聿面前。而后,突然伸手,在他额头上轻轻碰了一下。
沈聿不解地望向晏清河。后者自然解释,“头上发胶没拨散,已经帮你整好了。”
是吗?出门的时候他明明瞧过,没发现有什么没抹开的发胶。
“今天来的叔叔伯伯很多,应该对你的公司发展有帮助。来,靠近一点,我给你介绍。”
晏清河说着,手伸到沈聿腰间,将人往自己这边带了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