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里面的袁无味蹲在炉火前,打开砂锅,好家伙!那猪蹄已经炖的稀化,颜色透亮漂亮的很!
留了一大勺子放在小碟子上,就把整个砂锅端上了桌。
喷香的肉味儿,直往萧肃的鼻孔里面钻,眼睛控制不住地看那晃悠悠的肉。
这猪蹄儿,真香啊!要是来一碗米饭,跟着这肥猪蹄拌着吃,那得多得劲儿?
袁无味回来,白七七瞪着大眼睛道:“说好的,多留点卤汁呢?”
“砂锅要是少了卤汁,不好看。”袁无味解释道,挽起袖子,爆炒两个炒菜,不一会儿又端了上去。
袁无味从厨房窗户看,鹿远吃的不慌不忙,但是碗边上的骨头,越堆越高。
旁边的两个锦衣卫,也不逞多让,默默吃饭,头上都冒出了细密的小汗珠儿。
看来这几日,他们也是馋着了!
最后一碗青菜鱼丸汤上去,一人喝了一碗,清淡爽口,舒服极了。
等到三人走了之后,郑南山看着比脸都还干净的砂锅,端着饭碗就溜进了厨房,对着袁无味道:“还有猪蹄没有?我就吃了一块儿!”
“我还一块都没吃呢!”朱大山道,为了表示看不上这些下等菜肴,他可是连双筷子都没伸。偏偏那三个锦衣卫,跟蝗虫过境一样,什么菜都吃的灵光!
白七七依依不舍地将那一份猪蹄放在二人面前,“一人一块,可不许多拿!”
“好好。”
两人答应的爽快,各自捡了一块。那胶质融化,几乎都夹不起来,得用碗兜着,吃在嘴里面黏着嘴唇。
“谁能想到猪蹄儿,也能够如此美味?”
朱大山眯着眼睛笑。
袁无味吃了一颗鱼丸,抬头道:“郑先生,那三个锦衣卫我们怎么送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