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零壹年)八月二十二日,三名考生在律师的陪同下赶往了京城,准备第二天去向高法递交诉状。
第二天,八月二十三日一大早,三名考生和两名律师,一起去看了升旗仪式,坚定了依法维权的信念,汲取了力量和勇气,然后他们一行人来到了高法门前。
可令人尴尬的是,他们连高法的门都没进去,走到门前就被人给拦了下来,人家客气的告诉他们,请到“小红门的信访接待处”,去办理相关手续。
这让三名考生和两名律师,直接当场就傻了眼。
律师据理力争,他们是来立案的应走立案程序,而不是走信访程序,三位考生也不是信访人员。
可惜,任他们说破了天,即便是还有一大堆的记者跟着,可人家就是不让他们进去,他们能奈人家何?
如果让他们进去了,并接受了他们的申请,那以后不管立不立案,法院都是被动的,像这样多好,嗳,就不让你们进去,也不接受你递交的申请材料和诉状,这就会为法院省去了许多的后续麻烦。
现场立案受阻,出师不利,但他们并没有气馁,代理律师商议后,决定采取法律规定的邮寄方式,用EMS特快专递向高法邮寄立案材料。
立案材料邮寄出去后,代理律师又向高法立案庭发出查询通知。
这一切全都符合程序,由不得高法不接收,只要收到材料,不管立不立案,他们都得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
经过多日的等待,一直到九月三日的时候,才有一名法官给三名考生打去了电话,本案立案事宜进行了口头答复。——不知道为什么没有通知本案代理律师。
这位法官在回复中说道:“你方向高法立案庭邮寄的、状告教育部的材料我庭已经收到,根据相关法条规定,此类诉讼应由中院管辖。”
“因此,你向我院起诉,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应向教育部所在地的中院递交起诉材料。现将你邮寄我院的起诉材料,按来信地址,以邮寄方式退还,请注意查收,......”
收到这个回复,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
先说坏消息,“邮寄立案被拒了”,好消息,不是法院不受理,而是选错了起诉法院,他们依然可以继续向教育部所在区的中院进行起诉。
这种开天辟地状告部委的行为,影响实在是太大了,三名考生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最终因为种种原因,还是选择了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