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贼首领骑着雄壮的驮马,畅想着贵族庄园里俏丽的小女仆和肥美的贵妇人,哨探的破锣嗓突然打断了他的美梦。
“不好了,首领。首领,不好了,不好了啊!”
被吓了一跳的首领气不打一处来,扬起马鞭啪地就是一个大响鞭,
探哨后半截的话直接给吓到了肚子里。
“吵什么吵!不好,不好,本大爷在,能有什么不好。镇定,镇定!”
没有当上山贼之前,他家里世代都是贵族庄园的马夫,无论是响鞭还是驾驭驮马,他都是专业的。
随着响鞭炸响,首领的胆气重新壮大起来,扯出一张笑脸安慰哨探。
哨探看到老大狰狞的笑容,险些没尿出来,狠狠吞下一大口口水,才定下神继续汇报:
“有敌军,全都着甲,是,是群山骑士的队伍。”
山贼首领捻了捻下鼻子下的小胡子,接着问:“看清楚了?有多少人,离我们多远?”
哨探的额头已经开始淌汗:“距离我们五百步,百人规模,有十多人的骑队,其他都是民兵和动员兵,队列,队列很严整。”
首领摆手:“再探。”
探子走后,他召来三名大队长,开始集结队伍、着甲备战。
恶狼的人和他说的很清楚,老群山骑士已被斯特朗王国彻底杀死,新任群山骑士是那个傻子布鲁克,不懂世事的小屁孩而已。
这家伙也不打听打听自己黑鞭胡克的名声,发了点横财,就敢纠集农夫出来跟自己浪战,果然是个雏子。
“动作快点,上的时候,都给老子打出威风来!”
“灭了他们,今晚住进贵族老爷的庄园,想干什么,随你们!”
首领骑着大马,在队伍中一边巡视,一边大声鼓动着士气。
山贼们长期生活在山里,除了几个头目,一般的小贼向来都是吃不好、睡不好的,
别说女人了,给头母猪都不会放过。
一听可以睡进贵族庄园,马上开始幻想软软的大床和更软、更暖的,白花花的女人,全都兴奋起来。
心里急火燎天,手上动作也都不慢,七手八脚地帮助精锐山贼完成着甲,
大大小小的小队汇聚起来,
上百精壮汉子结成雄壮威武的阵势,滔天煞气惊得飞鸟阵阵,
遥远的天边出现盘旋的秃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