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海记》从二人幼年开始写起,针锋相对中却不由动心,行文中很有《春意闹》的十八禁气息。
陆观南与凌纵是曾经的表兄弟,自幼便不合。他自诩清高,其实很讨厌凌纵,此人声色犬马、仗势欺人,年纪虽轻,却是劣迹斑斑,横行霸道,甚至还犯过人命案。
而在李十三的笔下,在他仍是“平昌公府公子”期间,竟然会与“凌纵”眉来眼去、打情骂俏了?而“凌纵”还因为他吃醋遣散了几房特别宠爱的小妾,后来又因为“凌纵”逛青楼、与女子缠绵而争风吃醋、大吵一架……
简直是信口开河,胡言乱语。
他算是明白了为何凌当归那般生气了。
像这样的书,就应该全都禁了,堆在一起全烧掉。
火势渐灭,最后一线火光被扑灭,陆观南轻捻指间的焦味,缓了缓呼吸,心平气和。
“正写到高潮处啊……你你你……”
李十三再也忍不住,“哇”地一声跪到书铺外青石街上,对着那一地灰烬痛哭哀悼,一边还瞪着陆观南,“我跟你拼了……”
陆观南随手翻着那堆挑好的话本,置若罔闻,见他这般模样,反觉得开心痛快。
清溪又粗暴地抓起李十三,“闭嘴,回府。”
李十三的眼泪和哭声硬生生地给憋了回去,打了个嗝。
正要走时,陆观南余光瞥到西侧堆书的地方似乎有一角书纸翘起,然而又不像是书。
陆观南走过去拾起一看,原来是一张通缉令,大约是被李十三用来垫过书或者那张惨遭毒手的桌子,人像上有几道深色带灰土的划痕,一些字也看不清了。
陆观南看向李十三。
李十三莫名抖了一下,一股脑全交代了:“京兆府前些日子抓捕了清都城南那条道上的一伙山贼流寇,只剩下这个人逃出去了,你可别看这人长得年轻,实际上却是那伙山贼的头头,杀人放火的主意都是他出的,特别危险!我前番看见一个长得很像的,便揭下了此通缉令去衙门,结果是我认错了,还挨了一顿板子……”
清溪懒得啰嗦那么多,“还不快走。”
陆观南将人像放回原处,抱着一摞话本离开。李十三知道要带他去见传说中凶残恶毒的世子,紧张极了,面无人色,一个劲地叽里咕噜念叨,求神拜佛地保佑自己。
他实在是想不出来为什么世子要找他,疑心是自己写《恨海记》被发现了,但刚才他们找过来,点出的又是《春意闹》……想想还是《春意闹》的问题更大。
可《春意闹》一经发行,立马就火了,他赚得盆满钵满,虽说很快又被禁了,但百姓都很喜欢啊,私下屡禁不止。
他本想问问,左边看看,杀伐之气太重,动不动就扔刀;右边看看,倒是有几分温和君子气,但心思深不见底,还烧了他的稿子。算了,还是给咽了回去。
“好巧啊,大哥。”
李十三的思绪被突如其来的调笑声音冲散了,只见前来两个人,俱是锦衣华服,一看便是出身富贵高门的公子哥。
那两人围着陆观南,百般打量。
是陆辰荣和尤笠。
曾经这二人也是谁也看不上谁,却能一起过来嘲笑另一个更看不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