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当归却不恼,大度笑道:“还好还好,没有往我的脸上泼,还留了个杯子给我。罢了,陆公子,既然你这么不承情,那我也不跟你多废话了。你猜我今天去哪了?”
“世子行踪,我禁忌卑贱之人,怎会得知?”陆观南语气很淡,似乎只是在说一件微不足道又无比寻常的事。
凌当归听入耳中,却觉得他淡漠的话语中,“禁忌卑贱”四字,咬得重些。
凌当归挑眉,伸出右手,将衣袖再往上拉了拉,“你看。”
看什么?
陆观南微掀眼帘,只见他的右手臂上三寸渐渐显露出一个暗红色的印记,形如花瓣。
没待他再细看,蓦然手腕间传来刺痛,皮肤下似乎有虫子在游走。这感觉很快就消失了,没有任何的不适感,仿佛刚才只是错觉。
陆观南心有所感,拉上袖子一看,果不其然,在右手臂上三寸处也有一个印记。陆观南身形微晃,他极力忍耐,控制住自己,问:“什么蛊?”
凌当归喝完剩的最后一点乌梅荷花饮,琉璃杯轻轻扣击石桌,他摸了摸后颈的纱布,说:“生死蛊。”
一瞬间的安静。
只听见蟋蟀躲在院子里扯着嗓子叫。
凌当归见陆观南额头已有细汗,眼神凶狠,后槽牙咬了又咬,想必是极度愤怒压抑了。
他心想,他可真过分真该死啊。
但是为了保住自己的小命,也只能出此下策了。
他穿书到这个世界,即为变量,可能会引发不同的情节。比如昨夜发生的事,要是护卫晚来一步,他很有可能就死了。
所以说,保住性命才是第一点。于是凌当归逛了一天的清都,买了些防身且方便携带的暗器、刀剑、迷药毒药金创药等等,最后在鬼市里买了“生死蛊”。
简直就像是为凌当归量身定做的一般。
所以即便这一对蛊虫高达一千两,他也忍痛买了。
“陆公子,别害怕。虫子乖得很,不会伤害你的身体,不以你的血肉为食,平时呢就安安静静地沉睡,不会有任何的不适。可是如果你企图伤害另一只蛊虫的主人,那么你体内的蛊虫便会变得狂暴……”
凌当归按了按那枚印记,“生死蛊,同生共死,我为主,你为副,你体内的蛊虫以我体内的蛊虫为尊,忠心不二。直白点说,你若是伤我,蛊虫便会啃噬你的心,我若是死了,你也活不了。但你若为旁人所伤,危及到我,我体内的蛊虫亦能感知到,却不会受到任何影响,若你死了,我又随身带着解药,到那时再解蛊,也完全是来得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