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子贡的理想与人之难为——道德追求的漫漫征途

原文:

子贡曰:“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子曰:“赐也,非尔所及也。”

解读:

一、原文释义,启迪智慧

子贡说道:“我不愿意别人把不合理的、违背我意愿的事情强加在我身上,我同样也期望自己能够做到不把不合理的事情强加给别人。”孔子回应说:“子贡啊,这并非是你目前所能达到的境界。”

在此,“加诸”这个词是理解的重点。“加”有施加、增添的意思,“诸”是“之于”的合音,“加诸”连起来就是把某种事物施加到某人或某物之上。在这里,强调的是一种违背他人意愿的、强行的施加行为。

“欲”字在这里表达了内心的愿望和想法。子贡的“不欲”明确地表明了他对他人不合理强加行为的拒绝和反感,而“欲无”则积极地表达了他自身想要避免对别人做出同样不合理强加行为的决心。

“赐”是孔子对子贡的称呼。

子贡所表达的观点,体现了一种对平等、公正、尊重的人际交往原则的向往和追求。他不希望受到不公正的对待,同时也约束自己不去对他人造成类似的伤害,这种推己及人的想法具有积极的道德意义。

孔子的回应“非尔所及也”,并非是对子贡的否定或贬低。“非”表示否定,“尔”指代子贡,“所及”指能够达到、做到。孔子的意思是,子贡所期望达到的这种境界,以他目前的修养和能力,还难以完全实现。这一评价是基于孔子对人性和道德修养的深刻理解,他深知达到这种高度的道德境界需要长期的努力和修炼。

二、深度思考,哲思翱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