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论语·公冶长第1章 子评公冶长——洞见真善的非凡眼光

原文:

子谓公冶长:“可妻也。虽在缧绁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

解读:

一、原文释义,启迪智慧

孔子评价公冶长说:“可以把女儿嫁给他。他虽然曾被关在监狱之中,但那不是他的罪过。”于是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他。

在此,“谓”这个字含义丰富且关键。它表示“说”“评论”“判定”,在此处强调了孔子经过深入观察和思考后,对公冶长作出的具有权威性和确定性的评价。

“妻”字在此处用作动词,意思是“把……嫁给”,这一用法体现了婚姻决策的主动性和郑重性,将女儿的终身托付给某人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决定。

“缧绁”是一个古词,指的是捆绑囚犯的绳索,借指监狱、囚禁的处境。它形象地描绘了一种失去自由、遭受困境的状态。

“可妻也”这一表述简洁而有力,表明了孔子对公冶长作为婚姻对象的认可和肯定。这种认可并非基于外在的财富、地位等因素,而是对其内在品质和潜在价值的判断。

“虽在缧绁之中,非其罪也”这句话进一步解释了孔子作出判断的依据。尽管公冶长曾处于被囚禁的困境,但孔子坚信这并非是由于他自身道德败坏或犯下罪行所致,而是可能由于外部的误会、不公或其他不可控的因素。

孔子的这番言论和举动,充分展现了他深邃的洞察力和超越世俗偏见的智慧。他不被表面的现象和众人的看法所左右,而是凭借自己对人性和道德的深刻理解,做出了与众不同但又极具远见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