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旅店那小姑娘提供的信息,周青山在第二天来到了距离车站最近的一个市场里。
这个市场不大,卖的东西也没什么特别的。
无非是一些时令蔬菜,牛羊猪肉什么的。
卖野味的他只看到了一两个。
而且都不是新鲜的,是拿盐腌制过的。
周青山是问都懒得问。
这么看来,消费野味的人群,并不在市场里。
不过周青山没有妄加断言,也有可能是自己来的这呃市场太小的原因。
于是他又找路人询问到了市里最大的市场,去那里看了看。
最大的市场倒是有卖野味的。
但新鲜的还是很少。
不过不得不说。
新鲜的野味确实好卖。
一只没有去内脏,估计也就三四斤的野兔子,卖家竟然叫价四块钱。
可即便如此昂贵的价格。
还是有很多人围着卖家,显露出想要购买的欲望。
周青山是有点儿纳闷的。
不是说这个年代的平均工资也就三十块钱左右么?
怎么却有这么多人选择买一只五块钱的野兔子呢?
不过随后周青山也想明白了。
任何年代都不缺有钱人。
即便是闹饥荒,随随便便就能饿死几十万上百万人的年代。
饿殍满地,民不聊生。
也有吃着满汉全席儿的主。
你苦你穷,也不过是你苦你穷而已。
这么一想,也就不奇怪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愿意花四块钱吃一只野兔子了。
这倒是让周青山信心大增。
对这一趟市里的行程,充满了期待。
不过他并不打算在市场里面摆摊售卖。
第一,他没有那么多时间。
第二,销售情况不稳定。
他想到了在马安镇上的那个饭店经理陈强说的话。
他说在市里面很流行吃秦岭里出来的野味。
这句话的潜台词应该就是消费野味的主力军,是在饭店。
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