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卖野味

镇的名字叫做马安镇。

至于为什么叫这个名儿,村里人说不上来。

但这个镇子却是秦岭山脚下规模最大的镇。

镇上的常住居民都有一两万人,就更别提附近村里的人数了。

当集天。

镇上那是热闹得不得了。

人头攒动,马安镇附近的村民从四面八方涌到镇子里来,购买所需要的生活物资,或者售卖自己的物品。

其实这个年代,农民想要卖货。

合法的途径只能是卖给供销社。

当然也有不合法的。

那就是私下买卖,也就是投机倒把。

但其实吧。

随着改开的风从南方沿海吹来。

政策已经没有那么严格了。

小摊小贩倒买倒卖,只要不去举报,基本上没有人管。

等再过两年。

也就是1984年。

个体经济就会完全开完,彻底不需要担心这个问题了。

而周青山对供销社的门路是不考虑的。

不用想都知道,供销社给的价格肯定会很低。

不过他并不知道行情。

兔子什么价格,野鸡什么价格,他通通不知道。

所以他和孙默来到镇上之后,他便找了一个地方,让孙默在这里候着。

他自己则拿了一只野兔子和一只野鸡,前往了供销社。

他准备去供销社摸个底再说。

来到供销社之后。

营业员热情的接待了周青山。

当营业员知道他是来卖野味的,也没有多惊讶,而是淡淡的说道:“我们这边野兔子的收购价是五毛钱,野鸡稍微贵一点儿,可以卖到六钱。”

五毛?六毛?

这是不是有点儿过于低了?

根据周青山所知,这个年代,一斤猪肉都得五毛左右。

这野鸡野兔子,是纯粹的野味。

许多城里人好这一口。

自然是比猪肉要贵一些对才对。

所以周青山在听到营业员报出的这个价格之后,没做任何迟疑的,转头就离开了供销社。

小主,

“切,爱卖不卖!”

营业员看着周青山的背影,极为嫌弃的吐槽了一声。

……

孙默看着周青山把野鸡和兔子又拎了回来,好奇的问道:“怎么了青山哥?供销社不收这玩意么?不会啊,咱们村的钱猎户一直都是把他打的猎物送去供销社的啊?”

“不是不收,是我不乐意在那儿卖!”

“那咱们咋卖啊?”

“很简单,去最热闹的街,支个摊子,叫着卖,喊着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