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野猪

寒门崛起 朱郎才尽 1162 字 1个月前

陈氏一句话出口,明显看出小四婶和祖母脸上不高兴。祖母也真是的,朱父也是你的儿子啊,怎么就感觉没把父亲太放在心上呢。这可能就是排行老二的悲哀吧,第一个孩子是爸妈的心头肉,爸妈第一次做父亲惊喜宠爱全部都给了他;第二个孩子呢就不同了,有了第一个孩子,父母的惊喜就大大降低了,第一个孩子已经在心里面占据了很大的位置了,留给第二个孩子的位置就没那么大了;当然老幺就有不同了,像四叔,老来得子,又是最小的,父母肯定格外疼爱。

朱父却是一脸不在意,憨憨的笑着说,“那用那么紧张,这次也是意外。这头野猪可能贪吃蜂蜜,啃了一个马蜂窝,让马蜂一顿蛰,蜂毒让它失去理智了吧,一头撞进了我下的套里,逮个正着。我们正好赶上,没察觉套里有这么一个大家伙,它突然冲过来,我们没防备受了点小伤。”

其实当时的场景远远比朱父说的要惊险的多,朱父下的套在灌木丛中,隐秘,朱父和大哥朱平川靠近的时候,这头野猪嗷一下子突然冲出来,要不是朱父眼疾手快将朱平安扑倒在地上,后果不堪设想。这个灌木丛里下的套不是捉野猪这种大家伙的,要不是野猪贪吃蜂蜜中了蜂毒,这种套还捉不住它呢。几种因素的一起作用下,这头贪吃的野猪就成了朱父和大哥朱平川的猎物。

因为野猪体型大沉重,朱父和大哥朱平川费了好大的劲才一点点将它弄下山抬回家来。

虽说受了点小伤,但是有这么一个大家伙,还是让人觉的很高兴的。

“老二,你明天把这大家伙弄到镇上卖了去,肯定值不少钱。”祖母对着肥头大耳的贪吃野猪很是满意,家里正缺钱呢,于是就催促朱父明日去镇上卖了野猪。

“好的娘。”朱父点头就答应下来。

野猪瘦肉较多、膘肉较少、口感好,富含各种氨基酸和粗纤维,尤其是亚油酸含量高,它保持了猪肉质鲜嫩、野味浓郁的风味特点,又符合人们健康饮食的要求甘、咸、平,大补的很。所以野猪肉的价格是普通家养猪的好几倍。

明天去镇上刚好也可以把大哥采摘的金银花一并卖了去,只是可惜金银花的花期也快结束了,听大哥说金银花再采摘一两次就过了花期了。

晚上吃晚饭时,祖母让朱平安去给祠堂里的大伯父,真是能看出祖母偏心,给大伯送的饭菜是额外做的小灶,比一大家的晚饭好的多,荤素搭配,汤鲜味美粥也浓

在祠堂反省的大伯,没有一点反省的样子。自己饭菜还没送到呢,人家那早就已经吃上了,四菜一汤,精致的很,一看就是饭馆出品。

大伯父一手夹菜,一手执书,悠然自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