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审讯一点都不厚道,逼供、诱供、指供都在明面上。
活了五十多岁的黄立明哪会怵这点阵仗,在逼供前忍着,诱供也不上套,慢慢从捕快的审问信息,以及只能瞄到几眼的之前笔录上,黄立明想起了八五年的这个案子。
这是一起拦路Q奸、抢劫案。
案发在八五年春节刚过,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青年在小郑村外的废弃水泵房被一个二十多岁的男子强暴,并抢走手表和手提包。郑庆仁在案发后一个月被村里喊去开会,实际上是去让被害人指认。
很不幸,郑庆仁被指认上了。然后开始审讯,反反复复认罪翻供后,被审判后执行S刑。
真凶却在执行一个月后落网。
冤案。
现在黄立明就重生在这个冤案当事人身上,从斑驳的墙上挂着的日历看,现在是85年8月3日。
郑庆仁已经被羁押五个月,认了几次罪,喊过几次冤,受了不少苦,现在身体一动就钻心的痛。
精神意志如果不坚定,再被动做出对郑庆仁不利的口供,很可能像历史上一样,几个月后参加审判,直接判处S刑。
已经被一个五十多岁灵魂占据身体的郑庆仁立即决定,无论受到多大的刑讯,都不能认罪,一旦有机会,就喊冤,争取活路。
这个案子主要的证据就是受害人的指认。
当时受害人指认郑庆仁:“看长相像是他,身高有一点不对,这个人高一些。”
偏郑庆仁血型又和受害人身体提取的液体一致,所以让捕快坚信郑庆仁就是犯罪分子。
甚至还把血型一致当作证据。当郑庆仁判决后在执行现场喊冤时,当时负责执行的人把这事当作紧急事件上报领导,被领导以血型化验一致,错不了,不会有冤,继续执行了。
名叫胡建荣的人民捕快对郑庆仁的态度恨的牙痒痒。
原本这个案子已经上报检察委那里准备提交审判。但因为口供中一个细节和证据对不上去,被检察委打回来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