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骑马的时候,因为大腿根儿不停地跟马鞍摩擦,一整晚下来,已经被磨得稀巴烂。
有好心人就帮忙脱掉裤子,给伤口涂抹了金疮药。
做完这一切,又给萧麦盖了一张毯子来遮羞。
“我这是被人救了吗?”
“对啊,你得感谢张小姐,没她拿主意,你这会儿还在路边躺着呢。”
萧麦昏倒之后,红鬃马又跑了一段路,直到他从马背上坠下来。
这时,一队人马从旁经过,见到倒伏在路旁的萧麦,就向张小姐汇报。
骑马骑到磨烂大腿根,还精疲力竭地躺在官道旁,正常人都能意识到,大概是遭遇了追杀。
换成别人,或许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了。
可张小姐心地善良,命人医治过后,还把自己放到车上,一起赶路。
萧麦一瞬间就想明白了,自己昏倒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
“兄弟,我叫萧麦,落木萧萧的萧,五谷杂粮的麦。阁下怎么称呼?”
“哈哈,还阁下呢。我就一镖师,名叫魏春,是扬风镖局的人。”
“镖局——那你们是一支押镖队了?”
“嗯,我们受秦老爷所托,护送他未来的儿媳妇,也就是张小姐,进京跟秦公子完婚。”
萧麦竖起耳朵,仔细听了一下。
“这十几辆车,都是张小姐的嫁妆?”
“啊?”魏春不解,抬手在萧麦面前挥了一下,“你咋知道有十几辆车?”
“听出来的。”萧麦指了指自己的耳朵,“准确地说,是十二辆车。车夫、力夫、镖师,所有随行人员加起来,大概五十多个吧。”
“……”
魏春完全不相信,人的耳力能强到这种地步,不由对萧麦的身份产生了怀疑。
萧麦理解魏春的心态,换成自己,也会觉得,是有人提前通风报信,才能知道得这么清楚。
“魏兄,你从地上捡几颗石头,握在手里,扭两下,我就能通过摩擦声,猜出总共有几颗。”
“我试试。”
魏春捡石头时,故意用手捂住,连他自己都不知捡了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