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兴丰客栈。”

叫了辆马车,林志便在车厢里翻看起了刚刚买到的武学抄本。

在原主平日的记忆里,去什么地方基本上都是走路,但马上当亡命之徒了,他还是打算最后好好享受一把。

【飘雪穿云掌,未入门】

【透骨掷象拳,未入门】

在车上将这两本武学从头到尾的粗略翻了一遍以后,面板又弹出了两条提示。

“嗯...看来脑内有个大概印象之后就可以收录进面板了..”

之所以专门花大价钱去购买徒手武学,是为了应对又像之前那样出现弄断武器的情况。

刀法和步法已然大成,若是再将这两门功法提升精通,那即便是赤手空拳他也能拥有相当不俗的战斗力。

“客官,到地方了。”

兴丰客栈离林家的距离也不算太远,在林志翻阅武学抄本的时间里,车把式已是将他送至了目的地。

林志结下银钱,便下车朝客栈门口走去。

...

兴丰客栈,门面不大,名声却不小。

虽是客栈,却也提供饭食,且质量还相当不错,以醋鱼,烧鸭并称为兴丰二绝,闻名于鹤怀镇。

特别是烧鸭,其外表酥脆,肉质鲜嫩,色味俱全,在食客中颇有一番名气。

林经义长子林昌,便是这里的常客。

七年前,在原主父母亡故后,便是林经义一家当着年仅十二岁的原主,几乎搬空了他所有的家底。

除了财物和原主生父所收集的一些武学功法,其中最为珍贵的,当属一柄玄铁制成的黑刃宝刀。

林经义其子林昌与原主年纪相仿,十五岁成人礼之后,那柄本来归属于原主家中的宝刀,便是佩在了林昌的腰间。

原主记忆中对此事耿耿于怀,但由于性格懦弱,却是敢怒不敢言,只得暗自郁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