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感谢书友“堕虞姬”的两个五万赏和“二百斤的橘猫”的万赏,非常感谢!特此加更一章!
格拉摩根伯爵领的吉恩城镇和别的布列塔尼亚城市是不同的,这里比普通的人类城市要更加繁荣,更加富有秩序,商人们赶着马车来来往往,街道的两边有很多商铺,成袋的粮食、香料、糖和布料从商店里面一直堆到街道边,这座城镇不像别的布列塔尼亚城市一样恶臭熏天,相对要干净很多,每天都有不少游侠骑士来到这座城镇寻找机会,他们就冲着湖中仙女的神选冠军莱恩-马卡多的名声而来。
城镇门口,莱恩的家族纹章就挂在城镇大门上,当地的居民来来往往,城镇的附近到处都是大片的农田,田间种满着小麦和各种粮食作物,自由民们的数量正在增多,城镇的城墙上和街道上经常有巡逻的军士走过,他们身穿锁子甲,腰间挂着剑,背后背着盾牌和手弩,外面是造型华丽的罩衫,身上杀气隐隐,看得出来他们都是身经百战的军队,偶尔也可以见到有骑士带着军士巡逻,莱恩伯爵率领着他们的军队赢得了一场又一场的胜利,他们刚刚得胜归来,人人都拿到了不少缴获。
雷蒙也待在一支巡逻队中,他在报名之后经过了相当长时间的训练才成功加入了长戟营,据说他能加入长戟营的原因还是因为在里昂纳赛平原之战中,长戟营有所损失,所以专门补招了三十人,雷蒙正好搭上末班车。
进入长戟营,成为伯爵的士兵,薪水颇为丰厚,一个月可以赚到接近一个金克朗,雷蒙闲暇时间还可以去一些店铺和工坊打工,赚取外快,日子还是过得不错的,日常两餐都是正常的饮食,每隔三天可以吃到点肉,有时是烤肉,有时是肉汤。
一行人在街道上巡逻,雷蒙举着长戟,长戟做工精美,显然是矮人的手艺,但是矮人的手艺也意味着长戟颇为沉重,雷蒙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才能勉强用好长戟,按照骑士老爷的话来说,他距离成为一个合格的新兵还远着呢。
“……当时啊,那些可怕的蛮族人就像黑色的河水一样朝着我们冲来,他们的脸上都长着疙瘩,穿着重甲,很多天杀的蛮族人头上还长着角甚至是额外的脑袋……我还看见里卡多那个小子还吓得尿裤子了,真是丢人!”巡逻的间隙,一个长戟兵正在给新兵蛋子们吹嘘自己参与里昂纳赛之战的经历。
他因为在这次的里昂纳赛平原之战中拼死杀死一个混沌神选勇士立下功劳而被莱恩提拔为军士并赏赐五个金克朗,可以说是咸鱼翻身,相当得意了,要知道这个家伙在几个月前还是个活不下去的逃奴,现在不仅当了军士,还娶了裁缝的女儿,简直是农奴中的人生赢家。
羡慕啊,新兵们看着他身上的锁子甲和罩袍,眼神发热。
“这么可怕的么?”雷蒙和几个新兵在一起,听到前辈的描述,想想都觉得害怕:“你们当时没有逃走么?”
“逃走?为什么要逃走?”这个军士牛逼哄哄地说道:“我们的伯爵阁下当时就站在距离我们不远处,足足有一百多个骑士老爷在我们的队伍中和我们并肩作战,我们根本就没有打算逃,我们可是在蛮族人的进攻狂潮中坚持了下来!保卫了伯爵!”
“得了吧,分明是害怕因为逃跑被吊死。”另一个老兵说道,他的脸上有一道伤痕,据说是蛮族人留下的,看起来凶狠极了:“我们也就坚持了几分钟,骑士老爷们就从侧面来支援了。”
“原来是这样。”
“要我说啊,那些蛮族人是真的厉害,他们可以一个打我们五个,十个,如果不是骑士老爷一直指挥我们站好队形,也许我们一波就被冲垮了。”另一个老兵说道:“还有,矮人朋友的大炮好厉害,那种装在铁车上的四管炮齐射一次就打死了好几百个蛮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