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志和小何夹菜的时候, 筷子总不其然地碰上。两人很是尴尬, 却又似乎暗中的充满了期待。
最乐的数曾美玉, 全程助功的不遗余力。饭后, 还催着小志送人家小姑娘回宿舍。
刘思思心里是欣羡的, 爱情不都是从这样的朦胧中萌动而生的?
那种由羞涩中提炼出来的倾慕, 总带着诗一般的魔力。不住的拨动着彼此的心弦, 使人发甜。
她不由自主地忆起从前, 林学东看似不经意的绕在自己面前, 原来是他的一种蓄谋已久。
亏自己还以为, 是攀着林岚的面子。才能享受到她的这位暖男哥哥的福利呢。
那个时候的林学东, 总会变着戏法往她们的宿舍里馈赠物资。尤其是那些高级且矜贵的进口零食, 最能打动宿舍里所有女生的芳心。
刚过30的男人一点也不显老相, 反倒玉树临风, 像个谦谦君子。骤眼看, 还有种邻家大哥的亲和力, 温柔, 大方, 而且细腻。
跟在林岚身边, 她对林学东也多了些接触和了解。
他身上的风华成就, 英气勃发的气质, 就象是偶像剧里的男主。集众多优点于一身, 叫人念念不忘。
至少, 他是自己当时所见过最帅的男人。
怪不得, 林岚会对他死心塌地。
如此一个光鲜亮丽, 俊朗不凡的美男子自然是吸引人的。即便一向清贫寡欲的刘思思, 也不能幸免。
每次他都是驾着那些她辨不出牌子, 却知道会是顶级的超跑而来。
高富帅, 就是当时宿舍里面女生们给他的标签。如此的高度评价, 让刘思思的目光也会不自觉的偷偷投向他。
只是后来, 她知道了林岚的心思。内心所有过的波澜, 有些形容不出来。一切的不经心, 从此就被理智所掩埋了。
后来, 她被林岚拉着去壮胆充数。和林学东约会时所出入的, 都是那些高级得让人寒心的饭店。
其实刘思思并不太自在, 更无意于当电灯胆。因为, 感到很格格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