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七章 创业导师

我是硬饭王 亘一 2518 字 25天前

不知真相的观众看到cos的角色觉得很好看,可又不熟悉这个人物,自然也会出于好奇去看一眼他的原创书籍。如果cos的人物真的非常惊艳,再花钱推一推,让视频达到几千万级别播放量,《剑与法》的流量自然就来了。

“你不是有主角王赤的立绘么,我看和你自己挺像的,照着自己画的是吧?那你大可以cos主角王赤,就拍一个穿越变装的短视频。”

“变装前现代服饰,变装后异域风情,最好露点肉…嗯,变装后的画面可以直接到海上,你光着膀子划船,晒黑一点,一身古铜色的肌肉,完美复原主角刚刚穿越和风暴搏斗的场景。”

何以梦继续道:“然后画面再切,来点打斗场面,你挥舞拳脚,后期搞些特效,搞些光波魔法什么的,别怕花钱,最多几万块特效制作费也够了,毕竟是短视频嘛。拍的时候你嘴里要念念有词;流金闹看奥哭啦唉、阿妈咪妈咪轰、疾如风势如火,临兵斗者皆阵列在前行……”

“总之,王赤要讲一口倍儿地道的异界语,你演着别怕尴尬,就当是念咒放大招了,而且要让人一听就感觉很厉害,很酷,忍不住让人想要模仿那种……要有互联网思维,要懂得观众想看什么,要懂得那句话会成为热梗,你是网文作者,你懂吧?”

“何导演!”

李培风简直肃然起敬:“互联网您算是玩明白了呀!”

“一般吧,最近是有在狠狠补课。”

何以梦稍有得意地,接着给他上课:“什么元宇宙啊,什么虚拟偶像啊,这都不算新鲜东西了,但你也能用,而且有更大优势,你知不知道自己优势在哪?”

“颜值?”

“你最大的……颜值也算吧,但我想说的是ip啊!”

何以梦恨铁不成钢的说道:“你写网文的,有作品,《剑与法》刚刚发布,就有了大批读者群体,你完全可以用短视频来给自己的书赋能,巩固书迷的同时,吸引更多人看你的书,提高你的ip知名度,提升你的市场价值,她们肯定吃这一套……对了,你懂的什么叫赋能吗?你之前用短视频给自己书引流的招数太低级了,和赋能不搭边!”

“……”

“我劝你先把产业互联网的关键词搞清楚先,赋能、共生、协同、跨界,创新……”

“嗯嗯嗯。”

李培风听得连连点头:“懂,大概都懂,所以具体该怎么给我的书赋能?”

何以梦沉默了一下:“学费交了没有?你给我转个1314我就告诉你。”

“…再过四个小时就是我生日,我给你转钱?你这白毛心黑不黑?”

何以梦理直气壮:“你不交学费我凭什么告诉你?我虽然是你工作室的艺人,但这些话可不在我的工作范畴,我的所有收入都要被你截留五成,你个吃人不吐骨头的资本家……要我的时间还要我的创意,你才心黑!”

说的也有道理呀?!想起武问月要的一亿彩礼,李培风倍感压力,虽然有【时光倒流】保底,但若能凭自己的双手快速赚够一亿更好更妙,所以他对何以梦的点子还真有点好奇……出于对金钱的渴求!

“不就1314么?这个学费我交了!”

李培风咬了咬牙:“但要一会给你,现在视频通话呢,没法转账。”

“行。”

何以梦面色稍缓,继续道:“第一步,我们先cos《剑与法》的角色,要把视频拍好,拍精,把它当成电影上映前的预告片来拍,你听说过哪部网络上架前还有预告片的?”

“没,但我打算在上架前发布《剑与法》主题曲。”

“你还写歌了?那更好!连预告片带主题曲一起发布,全网独一份,其他网文没做过,这就是独特性,稀缺性!热度会低吗?预告片最好找大牌歌星来唱,哪怕花个几十万也行,那更有热度了……”

“所以,我们通过预告片扩大《剑与法》的知名度,等你的书大火卖座了,我们再进行第二步,花钱组建一个特效公司,将书中的主角打造虚拟偶像主播,柳夜熙你知道吧?就是那种的!”

“哦?”

李培风眉头微皱,但也没打断。

何以梦的语气很有煽动性,很慷慨激昂:“而且虚拟偶像可以不赚钱,甚至接受大笔亏损的打算,我们这主要是为了下一步做准备,知道下一步要干嘛?”

“不知道……”

“笨,当然是要把《剑与法》改编成动漫!只靠写赚钱死路一条,你要寻求新的盈利点。你要有商业智慧,你要有创新头脑。从建立短视频工作室,用它来给自己的作品引流这一点可以看出,你还是比较有智慧的,但远远不够。”

“要思维发散,要敢想敢干,比如,我们用虚拟偶像博主进一步扩大《剑与法》的知名度,挖掘深度,拓宽受众,把这本书打造成一个妇孺皆知、活出网文圈的品牌,让那些没看过书的也能知道书里面的角色,也了解书里的大致剧情……这个影响力你想一想,未播先火,等动画真正播出来又得有多少观众?到时候都不用你出钱,投资人看到前景,自己挥舞钞票,上赶着就要给你投资了。”

李培风不置可否:“是吗?”

“之后动漫播出火热,大获成功我们再走第四步;成立影视公司,依托《剑与法》ip,将其改编成电视剧,电影。写则优而导,导则优则演。你编导演三者一体,韩寒和小四成功的例子摆在那,你差什么?你也可以的!而且还要比他们更成功!”

“未来《剑与法》电影至少要拍五部,影片质量对标《哈利波特》和《漫威》,再自信一点,超越它们!等第二部开拍,你可以把游戏版权卖出去,如果你不怕麻烦,还可以自己成立一个游戏公司,《剑与法》宇宙就此初见规模……等到那个时候,《剑与法》这个ip的商业价值你觉得要值多少钱?”

“至少十几个亿吧。”

“十几个亿?”何以梦愤慨道:“那是你电子版权收获的一年稿费而已,影视游戏所有的版权加一起至少一千八百亿……我说的是美金!那时候你不就是在电脑前苦哈哈码字一个一个敲键盘的网络作家了,你是全世界知名导演,导演并主演了是全球史上最卖座的电影系列,还是《剑与法》宇宙的开创者,你是全世界最富有的作家!!你是书迷心中永远滴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