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人是个瞎子,但听力和对事物的感知力都远胜于常人,所以每逢外出打猎时候都能满载而归。有一天他不小心猎中了一头成狼,瞎子平常打的最多的也不多是野鸡野兔之类的东西,准备放过它的时候才发现这只狼气息已经断绝了。”
“没多久后,他外出狩猎时候又出现一头狼,这次瞎子没想射杀它,那只狼在白天用暗深的眼睛望着他,然后也走开了,后来几次狩猎也总是如此,一来二去,两个人倒是熟悉起来,瞎子有时候会带一些熟肉给它吃,狼有时候也会叼一些死物带给他。”
“半年之后,这只幼狼也长大了些,猎人决定把它带回家养着,深山孤林,一人一狼相处得也还算和谐。又过了一年,这只狼又长大了些,偶尔有猎户上山,会跟瞎子说这只狼已经没有狼性了,皮毛柔软,眼神温顺,看起来更像是家养的狗。。”
“有一天夜里,外面风声呼啸、雷雨大作,那只狼照旧俯卧在瞎子身边,照旧用深邃沉沉的眼望着瞎子,只不过喉舌动了动,突然开口说话了。”
陆清婉说到这里的时候眉眼弯弯的,阳光穿过车窗照进瞳孔里,显得又黑又亮。
而且她说话的时候视线并不是朝着沈怀瑾说的,就像是在对这个空间里存在的所有人,冷静淡然地述说一个故事,甚至语调还是轻快上扬的。
“那只狼说,‘我已经给过你很多次机会了,蠢得无可救药也是种必须要死的病。'猎人在迷迷糊糊中转醒,那一刻他的眼睛得以重现光明,却只见狼笑着张开嘴巴,一口气把他的脖颈咬断,然后他又听见狼说‘这是你早该得的报应,一命偿一命是世间最正确的事情了。’”
这短短的故事很快就说完了。
陆清婉的笑意还明晃晃地挂在嘴角,然后她问,“你觉得这个故事好吗?”
“不怎么样。”沈怀瑾评价,“如果发行这样的故事,出版商一定会亏得家底不剩。”
“是的。”陆清婉耸耸肩,看起来并不太有所谓地说,“命运总能在人生里创造更多离奇跌宕的故事,都比这要精彩,也确实算不上什么特别的,你说是吧二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