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完了两个人的故事,清云只是长叹了一声,继续问道:“你们俩的名字合在一起,是良宵贪欢的意思吗?”
阿宵眼睛亮了一下:“没想到你居然懂得这些!老爷第一次见到我俩的时候,就起了这个名字,说我们两个人正好一个热情似火,一个温柔如水,用这个名字最相宜了!”
这姑娘或许没有读过什么书,但是在听到这些诗词的时候,却发自内心的觉得很美。若有机会,青云也愿意跟这姑娘做朋友,她虽然身处此间,但不得不说也是一位坦坦荡荡的姑娘,愿意承认自己的欲望,承认自己希望老爷来爱她,给她更多利益。
这并没有什么错,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过得更好。只是可惜她身份低微,只能在这宅院里面,便沦为最低级的宠物,随时等待主家的铲除,而如今,就是她生命的尽头。
若是有机会,青云希望能将这姑娘带出去,给她一条生路,让她从今以后换一种方式生活,和自己回到山上。但如今自己并没有什么力量,更何况她还怀着孩子,不过倒是可以在一会出去的时候想个办法,比如和那些人说自己是送草料的,这样就可以把她藏在车上带出去。
只是若想走上这条路,还要测试一下她。她望着阿宵,轻轻叹了口气:“我给你一条生路,但条件是你要杀了你腹中的孩子,不知道你愿不愿意?”
她知道这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情,但之所以要这样做,就是因为孩子对一个母亲来说,往往是最大的羁绊,但作为杀手是不能有羁绊的,所以这个孩子绝对不能留。更何况只有心狠的人才能在他生活的环境立足,若是她不能为了生存杀掉自己最在意的人,那么也就没有机会成为杀手了。
和想象中的差不多,阿宵遥了遥头:“我好不容易有了这孩子,无论如何我都爱他,我不可能把他杀了的。”
清云望着她,不无遗憾的说:“我很喜欢你,觉得你是个好姑娘,若是有机会,你应该过好日子,也决不用以杀掉你的孩子为条件。但是抱歉,我的能力有限,我没有办法保你和你孩子的周全。你真的要为了这老男人的孩子放弃你自己的生命吗?”
阿宵只是微笑地望着,她葱白的手指轻轻地抚过自己的肚子,就像那些爱孩子的母亲常常做的一样:“这不是那个老男人的孩子,是我的孩子,他在我的腹中就是我的血肉,我爱我的孩子,我不可能杀了他。我知道的,我也累了,你要动手就快点吧。”
她的眼中有星光闪耀,但最终还是暗淡下去,从她的话里,清云突然明白了一些事:对于母亲来说,孩子或许真的不是为了什么家族荣耀、为了什么男子而生,也许在很多母亲的心里,她们原本就很爱自己的孩子,她们原本就希望能有这样一个小生命降生,哪怕他的到来原本不在自己的计划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