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象身为版权作者有唯一的一个特权。
《笫三方授权》
木棉花反而没这权利。
接着就是商量经纪合约问题,也没啥说的,直接55起步。
进来就是制作两首MV做见面礼。(说是见面礼,其实是成绩考核)如果传唱度不高,或是成绩不理想,互相可以协议解约。
前提是要商演赔付做MV的钱,互不拖欠后才行。
如果专辑发了,成绩依然不理想,导致亏损,依然还是要商演还债,呆满七年还没还清的话,就真不用还了。
还满人道的哈!
如果不加呆满七年不用还的话,那到时公司不给安排工作,拖人七年后还逼还债,咋办?
有这一条,哪怕欠债了,那你总得安排我挣钱还债吧?
基于55原则之下,那还真是欠得越多越好。
其实这就是普通人平常看事情的角度。
你以为自已占了资本的便宜。
却不知在资本的眼里,它根本不怕你欠,就怕你不欠。前提是你得够得上资格。
欠得越多,越不得当年做马?还得越多,资本不就挣的越多?
最怕就是你躺平不上进了。
当然中间有个价值定位问题。
还有红了之后,在丰裕的回报下,依然要十倍赔付走人的话,也不拦你,但就别怪别人抹黑唱衰你搞你心态了。
大约商量得不差之后,把两人叫了过来后告知。
首先听到55的分成,心中就已经千情万愿,恨不能马上可以签下字来。
然后答应过来就制作两首歌的MV,和一连串的宣传推广计划讲解。
但所有的支岀如果亏损,但商演赔付,赔付条件一听。
没事,请加大力度。
接着又听到了升级递增条件,最终50W张销售量,只有10%的版权收益,100W张是20%,最高到40%,到了后售卖在多也是40%的版权分红。
是累加,要减去之前不同级别的销量。300W张以后的销量才给你算40%版权分红。之前的50W张给你算的依然是10%的分红。
经纪的合约是营利1000万后64,2000万后7-3,3000万后8-2。然后一直是8-2了,七年后约满可以续约,帮助建工作室分成达到9-1。
蛮公平的,很满意。
然后问基础待遇,却被告知无。当然要是有活动或安排。可跟接待方商谈。
其它的怕不是想多了。基础底薪都不带给你的。一切凭业绩说话。
不过可以预支2万先给安排生活,得从以后分红里扣。
说白了不是招你做员工,只是跟你合作,明明白白。
而万象更是连歌曲和MV的制作费都没拿到。却是给了个监制职位。需要什么直接吩咐,就有人办。
没办法。全在分红那了。事情就是成了大家好,没成,你也别想我给你发钱!多实在!
万象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