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号解释说少年是为了拿走刀子,避免被别人怀疑上自己,所以才返回现场。
11号在此基础上提问,为什么少年要把刀留在案发现场?
小主,
“当然是因为少年当时太紧张了哇!所以慌忙之中就把凶器留在了案发现场。”
“那你怎么定义他的慌张?慌张是指少年还有空停下来擦干净刀子上的指纹吗?”
有点不耐烦的3号质问他,“喂,你到底站谁这边的?”
“我并不觉得,我需要效忠任何一方,我只是提出我的合理疑问。”
“行了行了,我打赌这个少年回去取刀是以为没有人看到他逃离现场。”
11号提醒道,之前那个看到行凶现场的女人不是尖叫了吗?那么少年肯定知道自己被看到了,还回去干嘛?
证人在短时间内经历的慌乱与他在证词中的冷静形象两相冲突,这种矛盾促使11号陪审员产生了合理的怀疑,并因此改变了他对案件的看法。
8号再次复盘“假设少年真的杀了父亲,假设少年也没听到这个女人的尖叫声,他自己激情杀人后冷静下来,冒着入狱的风险回到家里取刀子。”
“但是这里面有太多疑点,少年到底在不在案发现场?”
“行了行了,那个老人走出家门都看到少年逃跑的身影了。”
有人提醒他,之前已经讨论过了,证人可能会说谎。
7号开始离开座位,暴躁得发出叫喊声。“你们只会关注细枝末节!!!”
最后又一次协调说投第三次票,此时11号投票无罪,形势已然变成八比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