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八十年代初开始,个体经济大量发展,现在已经规模很大,其中包括更多的乡镇与街道企业,都已经是形成无法阻挡的趋势。所以,那些老办法走过来的国企已经没有办法和他们竞争。”
“可不,根本就不可能争夺过人家的。”
“前几天,这不你李阿姨所在的百货公司经理来找我,让我出面关闭於陵的几个个体百货商店,理由是让他们不好过,让我不知道说啥好。”
“这可是老思维方式了。”
“虽然,个体经济发展很快,但是他们的资金来源基本上是自筹资金,很少可以得到地方与金融单位的支持,所以,发展上虽然很稳,效率也远远超过国企,但是规模始终上不去,即使有重大合同担保,银行也不能支持。”
“可是,他们中的不少,尤其是那些乡镇和村办企业,都是在我们行里开户存钱,数额也不小,开的汇票也不少。”
“他们开户的目的是为了与外面企业进行汇兑的方便,是不能贷款的。例如我们这样的国家银行,上面明确规定不向个体经济放款,对乡镇和集体企业也是选择性放款,而且不能超过总贷款额百分之一的比例。你觉得这合适吗?”
这种事,我也有接触,那就是它们普遍存在的规模弄不大的问题。
银行外面的下沟街道上,就是於陵区最大的个体市场,蔬菜服装鞋帽等等,都常年租用一个个铁皮屋进行经营,他们也大多到我们这存款,但是贷款很难。
唯一的渠道,就是存单抵押贷款,即存款到一定数额,当急用钱的时候,用不到期的定期存单做抵押才可以贷款。
这个做法,很显然是不方便或者是对不起存款客户的————银行付出低息用人家的钱高息放贷取得利差的盈利,但是却不给人家存款户急用资金时候的便利,于理于情都说不通。
“的确很不合适,不利于企业发展,也不利于银行的发展,而且我们银行的做法也有点说不出来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