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我的兄长,本也会长成这样的。

而不是终日靠在榻上、窗边,只能看些志怪杂谈;我还记得幼时他养了一匹小马,盼着一人一马一起长大,当他成人之后,便能纵马狩猎,该是如何意气风发?

她在宫中是那么不容易,为了让兄长活着,她从未得到一个公主该有的待遇,明明生活疲惫困窘,却在每次跟李潇见面时,穿上为数不多的漂亮裙裳,戴上早已过时的首饰,也总是笑意相对。

她是恨的。

非常非常恨。

李潇时常为她寻来上好的药材,也时常偷偷送她很多首饰,他什么都不知道,只是在表达对思慕之人的爱意和体贴。

可若不是他的家族,江风归根本用不上这些药材,她也用不上这些首饰。

李潇很好……他其实真的是个很好的人,若江烟里只是个寻常的公主,那这样的郎君,一定是她最想共度余生的人了。

于是去了南疆。

要争一口气,要安身立命,要羽翼丰满,要无人再敢伤害。

出征前夕,钟妍华曾带着她登上皇城里最高的楼宇,咳得厉害,还要指着底下风景,说:“殿下,您看。”

江烟里便看见,一片琼楼玉宇,一片威严堂皇,因为站得高,那些来往匆匆的人,无论宫女黄门,无论帝王妃子,便如蝼蚁般渺小,汲汲营营。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都是权力和欲望扭曲交织而成的怪物,人命在他们眼中,只是获取利益和权力的手段,而感情,似乎也只是用来矫饰真实意图的面具。

钟妍华问:“殿下,您看见了吗?”

江烟里说:“老师,我明白了。”

钟妍华便笑起来,微凉的手抚上她的发顶,喟叹:“殿下长大了啊。”

后来,南疆的瘴气,西域的风沙,外敌的血肉,同袍的生死……塑造出了一把寒光凛凛的剑。

可惜这把剑是有剑鞘的,不能够为钟妍华所用。

所以剑鞘需要被毁去,所以江烟里凯旋,得来的是一句“戾太子谋反不成业已伏诛”。

荒诞而合理的是,这群怪物乐见其成。

好吧……既然都想让我做一柄锋利的剑,那么,你们也应当接受这柄剑需要饮血。

那位光风霁月、曾经名满长安的李氏长公子,死于坠马,这很合理,不是吗?

没人敢说不是,毕竟他们想……只是舍弃一个李氏长公子而已,叫镇国公主出口恶气便好,一个公主而已,多的也没法儿做。

然而,利剑饮了血,下一步便是要更多的血,来让自己锋利、无人敢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