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着溪流走上两圈,又在溪滩发现几处粪便,更在一处灌木丛里,发现一撮浅褐色毛发。
薛黄英伸手捻了捻,触感柔软。
容泽环绕一圈四周,道:“要么咱们先在这处守上一天,若是明儿这个时辰,还是一无所获,咱们再往深处探寻!”
“成!”这处好歹还有溪水,再往深里走,也不知会碰见什么,能守株待兔,薛黄英也不想冒险。
“咱们先把过夜的地方找出来!”深山老林,幕天席地太过危险,便是点着篝火也不保险,若是引来兽类,那才是真的糟糕。
他们的来路是大片遮天蔽日的林子,那里面到了晚间就是蛇虫鼠蚁的天堂,两人不自觉摒弃掉。
溪流的那一面有过河谷是一壁石山,山上同样绿色葱郁,只山脚却皆是大石,并无灌木杂草生长,光秃是光秃了些,至少,也藏匿不了大型的兽类。
两人背上背篓,拿好家伙什,脱鞋脱袜,涉水而去,
溪底的碎石,经过日日夜夜的冲刷,如今已经光滑圆润,一脚踩下去,溪水冰凉,瞬间就驱散浑身的燥热。
石头颇滑,二人趟着水,一步步,小心往对岸行去。
三丈余宽的溪水很快就趟了过去,二人坐在溪边的大石块上,等风吹干脚上的水,就能起身去找过夜之地。
东张西望间,薛黄英一眼瞥到容泽白嫩的脚丫,这才看见容泽的脚侧磨出一个小小的水泡,晶莹剔透的点在嫩白的皮肤上,看起来分外扎眼。
“疼吗!”薛黄英指指容泽的脚,问道。
容泽顺着她的目光低头一看,忙把脚趾一收,摇摇头:“不疼,你不说,我都没留意到。”
他的神色带着懊恼,心里不禁有些愧,这才多远的路,薛黄英姑娘家家的,尚能撑得住,而他,脚上竟磨出一个水泡。
“无妨,你以前疏于运动,山路本就比平地伤脚伤膝盖,待会儿我帮你挑破,不出两日就好了,回头走的路多了,脚上磨出了茧子,就好了!”
她安慰着容泽,从背篓上的竹篾处挑出一根尖尖的毛刺,蹲下身,扶着容泽的脚,一下就刺了进去。
处理好水泡,薛黄英洗干净手,眼睛逡巡一圈,道:“这里没有大蓟草,你先莫要穿鞋,别捂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