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家政纠纷

一百二十二章:家政纠纷

在当今社会,商业合作中的纠纷屡见不鲜,而家政服务领域也并非一片净土。

城光冀望家政服务公司与合作方,中原地区某一家省城医院之间,发生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劳务纠纷。

城光冀望家政服务公司,多年来一直秉持着专业、负责的态度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家政服务。

他们与众多合作方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然而,这一次的合作方却给他们带来了意想不到的麻烦。

这家合作方,由于新增加一个病区,而且是新增加了一个住院区。

这必然要增加一系列的服务项目。

这一决策对于城光冀望家政服务公司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为了满足合作方的需求,家政服务公司迅速行动起来,积极招聘了30余名员工。

这些新员工经过严格的培训后,很快投入到了新的服务项目中,为合作方的业务拓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然而,当家政服务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与合作方协商这30余人的劳务费用增加问题时,却遭到了合作方的拒绝。

合作方认为,虽然增加了服务项目,但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增加劳务费用。

双方各执一词,多次协商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董事长土堆与总经理谭德强和几位事业处的处长及公司法务部的左大校、张杰律师一起,召开了专门会议。

董事长土堆讲:

“在和客户的合作中,我们一贯秉承履行合同各项条款的服务理念,保持与客户的忠诚合作。

这次纠纷的发生,首先从我们自己身上找原因,今后尽量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谭总经理接着说:“我们同对方的合作已经三年了。

这三年当中,虽然也发生过一些小的事件,比如:对方在结算各工位的人员配置、特殊情况下的员工加班等情况时,我们都站在合作的角度和事野上,尽最大可能按客户的要求执行结算。

但是,这一次,涉及金额太大,要超过一百多万元。

说实话,我们根本不能接受。”

刘士跃处长说:

“这些工位的增加,当时我们和对方交流时,双方签署了临时协议书。但是,现在客户对协议上的一些条款进行歪曲,就是想赖账。”

左大校律师说:

“上次的临时协议书,是经过我审核后签字的。

内容、条款、双方的权力与义务阐述的很全面。

现在,我们按法律的条款,与对方对簿公堂,我有信心取得胜讼。”

谭总接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