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也不知道他们后面会不承认啊!除了律师真的大部分人没有干啥都录音的习惯。就是录音了还牵扯是否合法,如何证明录音中的人的身份的问题。
这就意味着大部分的原告的合法权益会因为举证困难而受到侵害。普遍导致赔偿金额小于实际损失。这应该完善的是法律啊!
这么说吧,法律是人定的,它的根本目的是保护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群众里面有坏人,但你不能因为有坏人就伤害绝大部分人的合法权益。这也说明了法律应该做的是尽可能还原事情原貌。这个案子和扶不扶,虽然两个案子是两个极端,但都体现了一个问题,把本就具有争议的事情交给一个人手里显然是不妥的。这也是很多人提到的,我们需要陪审团。
这次的事情能够得到如此大的反扑就是法律没有维护到公平正义。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原告没有通过法院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大部分人的维权是受到损害的。
法院是为人服务的,却站在了群众的对立面,其实已经说明了我们的法律体系是具有漏洞的。一言堂是最危险的,因为一个人的认识具有局限性,会有很多的主观。
我确实比较认同男性比女性更客观这一点。女性更感性一点。可能男性普遍比女性更适合当法官,但是一个人远远不会有两个人客观。我们真正需要的不是把法官变男的,而是增加陪审团。
说白了法院缺少监督造成了现在的局面。医生被杀其实存在医疗水平并不高的客观因素。但是法官被杀就完全是因为法律的漏洞了!前者应该限制的是医生的准入门槛,后者应该限制的是法官手里的权力。
这件事情以后,法院肉眼可见的害怕了,一直让鉴定。我家掏不起鉴定费,现在开始说服被告掏鉴定费了。又可以赚钱又可以摆脱自己的责任,鉴定多少钱就判多少钱,法院现在都是这。责任外包了。一切看鉴定绝了,确实很安全啊!
以后的时代就是:生的憋屈,死的随机。
这一天天的 ,不是看网上刀人就是看网上找工作。嗯…我想被裁了去找个有劳动法的国家。
我真的感觉我就不能上网,不是刀人的,就是维权的,要么就是失业率出生率的,还有一堆预测战争的。感觉内忧外患的。
我真的真的不喜欢这个环境。现在活着就无非是行尸走肉般地熬着,也没啥灵魂。我觉得我内心对待死亡还是恐惧的。潜意识里想活,但现实是不知道咋活。
小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