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被她救下,到二次相遇,到表白,再到赤诚相待,白凌君的灵魂像滚烫的烙印一般,烙在她躯壳上,一言一行都牵动着她的所有情绪。
她相信了她的理由,相信她是来英国做为期四年的国际间谍,记忆模糊下,莫渝秋将那次梦魇当成间谍与警察的交战。此后她在家里备好全套的医药品,学习了各种包扎止血方式,只为在白凌君不方便去医院的时候,在家里为她治疗。
白凌君常常在意识模糊不清时,牵过她的手覆到自己脸上,轻吻她的手心,很小声的问:“你为什么喜欢我?”
为什么呢。
莫渝秋也很想知道。
或许是因为初遇时的反差,又或许是因为那双总是明亮温润的眼眸,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已经深陷其中。
她俯身,双唇印在白凌君微凉的薄唇上:“那你呢?你是因为什么喜欢我?”
白凌君看着她,呆愣一瞬,像是在思考,随即笑起来:“我好像问了个很刁钻的问题。”
莫渝秋与她相视而笑:“你也知道啊。”
入夜,客厅很凉,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白凌君把搭在沙发扶手上的风衣裹在莫渝秋身上,莫渝秋问:“这是你那天穿的那件吗?”
“哪天?”
“你在小巷子里,打晕醉汉那天。”
“是。”
犹豫几秒,白凌君问她:“害怕吗,我杀了醉汉的时候。”
她如实答:“怕啊,但我觉得你不会害我。”
她闻着衣服上的淡淡香气,趴在沙发上,困意席卷,就要睡去时,她突然听到白凌君轻声说:“我又不甘心你只爱我十年了。”
“我再试试,如果超过十年,我就跟你走。”
莫渝秋不知其解,正欲发问,头脑突然胀痛,居然沉沉睡去。
那句话,她后来想了很多年,才明白是什么意思。
她们顺利毕业,回国,白凌君接管家里的房地产生意,常常穿着西服出席晚宴,莫渝秋随她一起。她们就这样,平淡生活了很多年,互相见过家长,甚至开始策划婚礼。
大学忐忑的日子像梦一样,逐渐在伦敦的雨雾里蒙上一层诡秘的纱,回国后的那段时间,是莫渝秋此生,乃至之后循环不尽的人生里,最快乐的一段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