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好的米倒入那有些斑驳的铁锅中,加上适量的水,盖上锅盖。
接着,她拿起几个红薯,用刷子在水龙头下轻轻刷洗,红薯表皮的泥土渐渐褪去,露出饱满的紫红色。把红薯切成小块,放入蒸笼里,准备等会儿和粥一起出锅。
姜早又从篮子里拿出几个鸡蛋,在碗边轻轻一磕,蛋清和蛋黄顺势滑入碗中。
她熟练地拿起筷子快速搅拌,蛋液在碗中旋转成一个小小的漩涡。不一会儿,锅里的油热了,她将蛋液缓缓倒入锅中,“嗞啦”一声,蛋液迅速凝固,姜早用铲子轻轻翻动,煎蛋的香气渐渐弥漫开来。
此时,锅里的粥也开始咕嘟咕嘟地冒着泡,蒸笼里的红薯散发着香甜的气息。
姜早微微扬起嘴角,傅斯聿也闻到了鸡蛋的香味儿,走到了厨房接过姜早手中的粥碗。
“我来吧,别烫着你。”
姜早看着傅斯聿从自己手中端走两碗粥,心里顿时暖呼呼的。
两人坐在院子里开始吃早餐。
“早上就只来得及做这些了,你先对付吃着,我中午给你做好吃的送过去。”
傅斯聿看着碗里浓稠的大米粥,还有用油煎的金灿灿的鸡蛋,笑道:“这就已经很好了,简直是我二十几年来吃过最好的一顿早饭。”
这话听得姜早心里一阵心疼,她握住傅斯聿放在桌面上的手,保证道:“你放心,我一定会努力赚钱,把你养的白白胖胖的。”
傅斯聿一愣,心暖的同时还有些哭笑不得。
“这些话应该是我这个男人对你说的才对吧。”
“都什么年代了,你还这种大男子思想。我们女人也照样能担起一片天,可别小瞧了我们,我可比你会挣钱!”
“好好好,我傅斯聿的妻子,最厉害了。”
傅斯聿低声笑着,那声音传入姜早的耳朵里,只觉得麻酥酥的,耳垂都红透了。
这男人虽然不行,但是这魅力确实无人能及。
算了,大不了挣了第一笔钱,就先带他去医院看看好了。
姜早咬着嘴唇,一边害羞的想着,一边收拾碗筷。
傅斯聿吃完早饭后就去上工了。姜早收拾完家里准备去趟公社买点肉什么的,中午给傅斯聿做点肉吃。
“呦!瞧瞧这是谁啊?这不是结婚当晚就撺掇着老公分家新媳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