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氏看了她一眼,继续道:“那时候我是真不想再饿肚子了,饿肚子的滋味太难受了。于是我就我背着我爹的尸体来到城里,学戏文里卖身葬父,城里的有钱人是真多啊,要买我的人很多。但是我知道,若是挑不对,我下半辈子就搭进去了,于是我看到了程氏和余老爷。”
“当时程氏穿着富贵,除了一众婢女跟随外,身边还带着个小男孩,像是年画里的娃娃似的,养的很好。程氏看到乞丐乞讨,不仅没有嫌弃,还给了乞丐三文钱,我就知道程氏不仅很有钱,心也是好的。当时我就想,一定要跟着这家人!”
“于是我冲过去,我没有跪余老爷,而是跪在程氏面前。你知道为什么吗?”
余碧泉想了想,答:“因为爹爹心硬,夫人心软?”
“是了。”方氏点头,很满意这个回答。
“若是程氏没有给那乞丐三文钱,我不一定会跪她,可她给了,我就知她是个心软的人。”
“后来程氏果然买了我,当初来到余府,我只是府上五十多个婢女中的一个,我瞧见程氏吃穿用度都如此奢华,我就在想,都是两个眼睛一张嘴的,我的姿色也不差,为什么她能当主母,而我不能?”
“我私下里偷偷制造了好几次机会,可余老爷不解风情,完全不搭理我,我不想再蹉跎,再蹉跎,我唯一的优势——‘年轻’,就不再了。”
“我找到我原来的邻居,她是烟花巷里的妈妈,我拿到了迷情香。我等啊等,就等一个机会。后来有一日,老爷在外喝醉酒了,我知道机会来了。我把老爷迎进书房里歇息,点燃迷情香,那一晚,老爷把我当成了程氏,直到程氏找来。”
“程氏很生气,可那么多人都看到了,只能咬着牙纳我为妾。”
余碧泉疑惑:“他们没发现迷情香吗?”
方氏轻笑:“我既然做了,就不会给自己留把柄。在程氏来之前我就处理好了。”
“这也是娘要教给你的,凡事不做,就不要让人瞧出丁点不对,一旦做了,就要豁出去去做,不要瞻前顾后,并且记得处理好容易出破绽的地方。”
余碧泉却听得心惊肉跳。
这么多年,娘一直拘在后宅里头,连爹爹都说她太过沉闷,应该多出去走走,结交结交其他贵妇人。
没想到在父亲心中安分守己的娘亲,竟然是一路算计过来的,而且每次都惊险万分。
方氏讲述的事还没有停,她继续道:“你知道夫人是怎么死的吗?”
余碧泉点点头。
这个她倒是知道。
“难产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