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卷:封侯拜将第198章:八国运动会67
原来,廉颇由于出生于军人世家,从小便受父亲的影响对拇指测距离的这项技术了然于胸。
在与赵王赵雍的交谈过程中,第六感告诉他:放置在过道一侧的假人躯干在实际距离上似乎和选手所申报的距离有些出入。
为了进一步验证猜想,廉颇反复摆弄拇指到眼睛的不同位移,结果测出来的数值始终和176步有所出入。
廉颇便立刻将这一情况汇报给了赵雍,赵雍听完后也极其重视,当即便派人前去组委会对接,结果这一查果然就查出了些情况:
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大意,将匕成功所要申报的距离从176步传唤成了186步。
后来通过查证:现场负责实施的工作人员也确实将假人躯干移动到了距离过道186步的距离。
所以:实际上匕成功刺中的是放置在186步(换算成现代尺度为93米)处的假人模型,如果按实际距离来算比赛成绩的话,匕成功实际上比所要刺的成绩多出100点,虽然他在驾驶过程中导致车轮滑落被扣了100点,但在两相抵消的情况下,他依然以总成绩多出甘茂10点的微弱优势成为该项目的冠军!
当得知这一消息的现场观众纷纷高呼:“冠军匕成功,冠军匕成功,冠军匕成功……”
眼看即将收入囊中的冠军就这么要飞走了,秦国代表团自然也不会坐以待毙,他们向组委会申诉道:“赵国选手匕成功要的距离是176步,我们姑且就认为他刺中十环,给他1760点,但他冲过终点前轮子滑落,罚他100点也是不争的事实,所以他的总成绩低于甘茂90点是即合情又合理,即合法又合规的,难道因为比赛工作人员的疏忽就要强行给匕成功再加上100点吗?既然是比赛工作人员的疏忽,理当处罚工作人员,这不是成为选手额外加分的一种理由!如果比赛因为各种意外就随意增加或减少规则之外的点数,那比赛本身的规则与规矩,谁来捍卫?比赛没有了规则和规矩,那比赛的意义何在?”
秦国代表团的申诉让裁判团动摇了更改成绩的念头,但赵国代表团接下来的抗诉也让裁判团不得不重新审视要不要更改这两位选手的排名?
赵国代表说道:“我们现在已经形成了一个共识,那就是因为工作人员的失误导致了本来应该在176步的假人移到了186步去了,而这一失误的发生没有在比赛过程中得到及时地纠正,我们国家的选手在错误距离上依然能一鸣惊人刺中十环,恰恰反映其无与伦比的实力和坚若磐石的意志,这样的人难道不应该是冠军吗?我在这里做一个合理的假设,如果组委会的工作人员不是将假人的位置放错,那么我国运动员在投掷长矛前就会少转许多圈。第一,少转许多可以节省很多的体力,不至于在终点前突然累倒;第二,少转许多圈,车身就会少很多次摇晃,这样车轮就不会这么容易脱落,既然车轮不脱落,那么车在行驶到离终点仅有几步之遥的地方就不会被扣100分,如此说来总成绩仍然是我国运动员技压群雄,取得第一。所以,我国选手匕成功获得该项目的冠军也是即合情又合理,即合法又合规。”
两国代表团争执不下,他们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道,导致场面一度陷入失控。
裁判团夹在这两股强大的力量之间也是左右为难,不知如何是好?
随着争论的愈演愈烈,裁判员都在绞尽脑汁地试图提出一种较为折中的方案来平息这场风波。
其中一位裁判员提议:“既然一二名的争议这么大,不如加赛一场决出胜负,如何?”
秦国代表团经过一番合计,同意了这名裁判的提议,但是赵国代表团却提出了强烈的反对,原因是:匕成功刚刚因为阻止两个轮子滑落,前前后后往两边的轮毂处拍击了数百次,这样大规模的体能消耗是无法在一时半会儿间得到有效补充的,此时若是加赛一轮决出胜负无疑是对赵国运动员匕成功的一种不公平!
由于意见未达成一致,所以该项提议暂时被搁置。
接着又有一位裁判员提议:“既然这件事如此地错综复杂,不如祷告上天,采用抛铜钱正反面的形式,来决定冠亚军的归属问题。铜钱哪一面朝上证明老天爷更希望哪一名选手获得冠军,天意是最大的,谁都不应该、也不能逆天而行!”
他这个提议确实让两个代表团的所有人都陷入了沉思,过了一会儿两个代表团都绷着脸,面无神情地表示:“既然没有更好地办法解决,那么抛铜钱问上天也不失为是一种勉为其难的办法!”
就在裁判团以为事情将要圆满解决的时候,双方代表团的成员在选铜板的环节又整出了新的幺蛾子。
原来,这两个国家的代表都自诩是正义的化身,他们都想选择铜钱的正面来表示自己的国家,没人想选反面。
这就带来了一个新问题,两个国家的人都看上了正面,这样无论铜钱怎么掷,这两个国家的人都已经算是同一根绳子上的两个蚂蚱了,还怎么分出胜负呢?
两个国家的代表差点因为都想选正面这件事爆发了激烈的口角,甚至到后来竟然在会议室内大打出手……
裁判团见场面再次混乱,不得已联系了场内值守的大批维和队员方才将两个代表团的成员拉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