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的飞鸟,飞到我的窗前唱歌,又飞去了。秋天的叶,它们没有什么可唱,只叹息一声,飞落在那里。)
方明华坐在电脑边认真修改起来。
随后的几天里,方明华将认真修改了两遍,直到自己满意这才打印出来准备交给白苗。
第二天早上,宋棠棠开车去公司,方明华依旧骑着自己那辆二八永久大杠上班。
这辆自行车还是方明华来到这个时代第一次领稿费买的,已经骑了八年,除了换过一次链条,别的地方都没坏过。
质量确是杠杠的,现在也有感情了。
到了杂志社大院,方明华一边招呼上班的同事,一边将自行车停在车棚里,上了办公楼来到自己办公室,擦桌子、打水、泡茶,这是早上来必备三部曲。
刚刚泡好一杯茶,就有人敲门进来,是白苗。
他手里拿着一沓文稿,递给方明华:“方主编,这是陆遥新写的一个短篇,你看看。”
陆遥写的?!
“行,你先坐下,自己倒茶啊。”
方明华说着,拿起文稿认真看起来。
也是响应省上号召写的一篇法治类,不长也就三万字左右,讲的是一位基层普通法官为普通老百姓受到冤屈而勇于以法律维护他们的权益,但最后面临情与法两难境地。
方明华越看越觉得有点像美国七十年代上映的一部电影《伸张正义》?
这部电影讲述了正直勇敢的律师亚瑟·柯尔克兰德试图改革司法界贪污腐败的歪风为市井小民伸张正义,但是却陷入了道德与法律的困境。
该片好像还获得了奥斯卡奖。
陆遥看过这部电影?
有可能,现在虽然这些片子没有在内地公映,但随着录像机逐渐在内地城市家庭中开始普及,好多盗版带出现,这种获得奥斯卡奖的电影很受欢迎。
方明华也是来到这个时代之后,买来一部盒带在家看过,所以有点印象。
不过他没说什么,而是问白苗:“你觉得怎么样?”
“如果是别的作家写的,还算精彩,但是是陆遥.”白苗倒也没掩饰自己的想法:
“这部没法和他原来写的那些相媲美,更没法和《人生》相比,我觉得是陆遥这次选择了他不太熟悉的法律题材,所以显得有些勉强。”
这倒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