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有些记忆,会刻入人的灵魂,此生勿忘。
过了18年,不,是26年,宁子仍清楚记得。
刚上小学的她,因找不到回家的路,在街道上哭泣。
便是位身着此服的人,温柔牵着她的小手,带她回家。
她本以为此生再不可能见到,儿时的崇拜的超级英雄。
梦华的“治安官”。
梦幻般的,他再次拯救了自己。
如童话般的救世主,他冲了上去,三两下打倒敌人...
不对。
虽上武信为了当“超级英雄”,有偷偷进行过战斗训练。
处于人类巅峰期,即青少年的体能,远比这些被只会偷袭和靠人多势众,欺负弱者的酒囊饭桶强壮,并还有父亲遗物庇护自身。
可是。
如今距《宣告书》落下,已过去一个多小时。
上武信也行侠仗义了近一小时,中途虽有休息,总归是忙里偷闲。
他的体能不在巅峰。
信很有自知之明,即大街上,连弱一点的妖怪都在肆意发泄,那是真的无能为力。
他能做的,是从比他弱的人手中救出更弱的人,所以才会在小巷子里晃荡。
逞英雄,也是要有限度的。
七人围攻,哪怕在狭小的巷道里施展不开,仍同时面临着两三人。
幸好混混就是混混,没有组织进攻能力,信才能逐个击破。
万般小心,他还是无法避免被球棒打中一下,身体一个踉跄。
站稳后,他便一拳轰到小混混脸上,把牙都打掉四五枚…
信皮手套上带着格斗指虎,不得不说父亲的装备的确精良,甚至有枪。
但子弹这玩意,它就是不怎么经用,一小时不到就被信打光。
信不敢杀人,可朝那些坏蛋的腿砰砰几枪,让他们没办法继续作恶。
他勉强能做到。
而且……
拜托,现在全城在暴动,于大街上失去行动能力,这意味着什么?
又不是游戏,匪徒一个阵容,有友伤保护。
它们也会互相攻击,撕咬。
被更恶的人杀死,就是上武信留给它们的终极惩罚。
这才一小时,他已拯救上百的人,今夜太乱了…
再次闪身,躲过小刀划击,回神又一拳。
历时2分钟,信结束了战斗。
人啊,的确不经打。
在那对母女眼中是三两下,碾压局,可只有信自己才明白受了伤。
防弹护甲虽能抵御直接伤害,球棒带来的震荡,一样能晃动他的内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