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本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乡下丫头,而那狗男人是当年下乡的知青。
说他知青都抬举那狗东西了。
那个年代啊,确实有不少文化工作者蒙受了冤屈,可不包括这狗男人一家。
这家子倒也有些能量,提前得知了消息,为此将家中唯一的独子运作成了知青成分。
就算去乡下面朝黄土背朝天,也好过跟他们下放受罪啊。
那一年,狗男人刚高中毕业,原主也才一个十六岁的少女。
这狗东西吧,虽说心黑,可架不住人脸白啊,一到他们村就吸引了不少姑娘的注意。
高中生诶,文化人呢,那个年代的高中生可是吃香得很,原主这姑娘啊,打小就崇拜文化人,自然也被那狗东西吸引了。
可原主到底还是有些自知之明的,人可是城里人,还那么有文化,怎么可能看上她。
她这一天学都没上过的乡下丫头……
家里的弟弟还等着她给做饭呢,全家的衣服都还没洗,鸡也没喂,哪有功夫想这些有的没的。
可恰恰就是这两条毫不相关的平行线,却在某一日诡异地发生了交集。
平常原主都是将一大盆衣服拿去村里那条河边洗的,这日也不例外。
只是,当她好不容易洗完,起身的时候,一阵晕眩身子一个踉跄……
正在这时,恰巧路过的严祈伟顺手拉了原主一把。
这下可了不得,河边可有不少婶婆呢,众目睽睽之下,一男一女拉拉扯扯,伤风败俗。
原主是有苦说不出,她这事出有因啊,人严知青也是出于好心才拉了她一把。
也就只伸把手的事儿,她怎么就成不检点的了。
若事情到此为止,那保不齐流言传一阵就过了呢。
只能说原主还是太天真。
河边这事儿一出,不光家里的爹娘弟弟成天骂她不要脸,村里婆娘婶子更是对她指指点点。
更甚者就是严祈伟的那些爱慕者了,一个个的都跑原主跟前冷嘲热讽,阴阳怪气。
就连那严祈伟也跟着跑来凑热闹,口口声声对她说着抱歉,让她受这无妄之灾。
可那歉是倒了,人也不走,三不五时地就跑她跟前刷存在感,美其名曰帮她干活。
老天奶啊,这狗东西是光动嘴皮子,连根手指都没动弹好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