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难不住司马南,他说:“吴龙剑,你很清楚,如果你不给邱子红订餐,邱子红说不定因饿极而走出房间,自己到街上去买吃的。邱子红一旦走出房间,她的目标就会暴露,我们的人就有可能抓住她,到那时,你包庇、窝藏邱子红的罪行就会浮出水面。你为了让自己的罪行永远都不让人知道,也为了帮情人卢曼减轻罪责,帮人帮到底,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杀人灭口算了——你说我说的对不对?”
吴龙剑马上否定:“不对!我包庇、窝藏奔驰爆炸案凶手邱子红,能有多大的罪责?我很清楚,顶多判个几年,不会很重的,我绝不会那么傻,为这去杀人灭口。至于和卢曼的关系,那只是‘一夜情’,还没发展到情人关系那个地步。我也不会为了卢曼去犯傻,将邱子红杀了的。”
司马南看审讯毫无进展,就朝旁边的刑警勾了一下手,那刑警随即从档案袋里抽出一沓照片,甩到吴龙剑面前,说:“吴龙剑,这是我们在你转移邱子红到转角楼必经的十字路口调出的视频截图,你为了避开警方的视线,转移的时候就没有开自己的路虎,而是打的出租车。你看,视频抓拍到你清晰的面部,里面是你和邱子红吗?”
吴龙剑看了一会儿照片,答道:“是我!是我和邱子红。”
司马南说:“你将邱子红转移到那个老式转角楼里,没几天她就出事了。”
吴龙剑说:“我已经承认过了,是我转移的。”
司马南问:“那你为什么还极力否认你给邱子红的饮料里下了毒药‘快乐水’和‘失声水’?”
吴龙剑死不认账,给司马南作了一个揖:“司警官,你饶了我吧,我真没干。”
司马南说:“我能饶你,法律也不会饶你,你就别狡辩、抵赖了,老实交代吧!”
吴龙剑沉默起来,干脆不说话了。
这时,司马南突然想起瘸腿小伙孙志勇断腿的事,经过DNA比对,孙志勇那条剩下的好腿是有武功的邱子红用刀砍断的。邱子红虽是卢曼的手下,但卢曼被警方拘捕待在局子里,她没有条件和机会指使邱子红对孙志勇作案。再说了,据警方了解,卢曼与邱子红本人,都和孙志勇没有仇恨……
那时候,邱子红被吴龙剑藏匿,她怎么会无缘无故的深夜跑出去砍断孙志勇的腿?一定有人指使,那这个人是不是吴龙剑?
先前已经否认了跟孙志勇有仇的姓邓的老板“两吨半”夫妇的嫌疑,因为她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知道孙志勇的住处。有能力、手下喽啰众多的董事长吴龙剑,就有可能暗中派人查出孙志勇的住处,并对他痛下杀手,砍断他的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