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进入质证阶段。
张法官将那把刀子在法庭上亮了出来。张法官问赵海洋是不是这把刀,赵海洋说是。张法官又问三个证人是不是这把刀,三个证人说就是。张法官问证人,你们看见是赵海洋先拿着这把刀捅胖子,还是胖子先拿着这把刀捅赵海洋?证人异口同声的说,是胖子先捅的赵海洋。张法官问,那最终死的为什么不是赵海洋而是胖子?一证人说,两人一直在对打,我看见胖子很凶,他的刀都快捅到赵海洋左胸了,我惊呼了一声,赵海洋才躲了过去。一证人说,对,赵海洋已经躲过去三刀了,我看见第四刀又捅了过来,这时赵海洋躲的时候就趁机抓住了刀柄。另一证人接着说,那一刻赵海洋已将刀锋调转过来,但胖子没有注意到,胖子还在往上扑,而且是猛的一扑,刀子就唰的穿进了胖子的胸膛,胖子当场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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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法官点了点头。按照证人这种“现场回放”,赵海洋就是自卫,他就极有可能不被判死,甚至还有可能不被重判。
但谁也没想到,在庭审的进展完全有利于赵海洋的时候,原告方也站出来三人作证。这三人的证词前面部分几乎跟赵海洋的证人说的一样,但后面部分却出现了本质的差别。这三个证人都证实,没错,刀是胖子的,也是胖子先出的刀,赵海洋的确是在躲避刺杀的时候反而杀伤了胖子的。关键问题是,当时胖子已经受伤倒地,无力还击,而赵海洋这时并未收手,而是对准胖子的胸口狠狠补了一刀——就是补这一刀,最终要了胖子的命。
法庭上下顿时一片哗然。
这就意味着,赵海洋最后补那一刀成了“故意杀人”。
性质一下就变了,“正当防卫”突然变成“故意杀人”,那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云泥之别呀!
案件没有当庭宣判,而是宣布择日再审。
青梅愣怔了片刻,就迅速冲到前面去把衣物递给赵海洋,赵海洋带着脚镣手铐没法接,法警就替他接住了。
赵海洋红着眼睛说:“姐,我对不起你,对不起你对我的期望,也对不起父母对我的期望,我还没来得及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呢!”
青梅说:“现在说这些已经没用了,你好好改造吧,争取重新做人。”
青梅刚把话说完,法警就把赵海洋带走了。
这时,青梅的牙齿咬得咯咯响,张法官不是要给她帮忙吗?帮成这样?骗子!骗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