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姜婵看到这一段的时候觉得大快人心,拍手叫好,对这个恶女人的下场甚感满意,还罕见的掏了一百块给作者打赏。
现在回想起来觉得很是后悔,想想那么惨烈的死法她只觉得浑身发凉。
趁现在还没把事情搞到无法收拾的地步,姜婵决定做个好人,做个乖巧的好人,肖潜要什么给他就行了嘛!什么机缘啊药草啊坚决不跟他抢,反正他是主角,天道气运加身,怎么也死不掉的,也不必白费力气去杀他,只是现在局面太僵,她穿过来的时候原主已经作死完毕,对三年之约这个事情已经无法回转,那只能偷偷摸摸的讨好一下了。
至于为什么是灵犀剑?你傻啊我送礼当然得让他知道是谁送的啦!只不过现在不宜让对方知道,否则以主角骄傲不羁的性子会弄巧成拙,最好就是,嗯,在恰当的时机,不经意间被他自己发现,不求大佬带我起飞,只求在将来对我下手的时候看着这把剑的份上饶我一条狗命。
本来就是嘛!修仙不就是为了活得更长更久,最好能长生不老,与天地同寿日月同庚,活命才是关键啊!
至于尊严什么的,嗯,必要的情况下可以抛弃一下。
姜婵在心里碎碎念了很久,再看苏玥依旧一脸不开窍的模样,算了算了,她以后多带着她一点就好了。
穿越修仙法则第一条,机缘诚可贵,尊严价更高,若为活命故,两者皆可抛。
苟命才是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