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两三年,她就可以嫁人了。江家只剩下了五个人,剩下的都是他一个人。
反正都有十多个房间了,也就不需要再建了。
江家的人,原本是要向如家窑厂要砖头的,没想到,对方竟然愿意送上门来,他们也不好多说什么。
而且,那几车砖头和砖头,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能占点便宜就占点便宜。一个月在窑厂里能赚个五六十元,这可比干别的好多了
江军妈道:“我让木工给你准备了一张婚礼用的床榻,现在应该是用完了。等你有空的时候,我让她给你介绍一下木匠家。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可以换。”
如枚摇摇头,“不用了,反正我们也不会在这里呆太久,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对我来说没有任何要求。至于嫁妆,比如箱子、桌椅、脸盆之类的东西,我娘都跟村里的一个木工叔叔商量好了。”
“昨天我还特意去看看,已经快完成了。这是一种很好看的金色油脂,等我们把它搬到这里来,你就会看到了。”
“我母亲还给我准备了不少被子。你看,我刚采到的棉布,娘就说要多做两张被子,好让士兵们穿上。这么大的人,能不能照顾好?”
这个时候,列车里挤满了人,而且走得很慢,很多人都在往车厢里塞东西,车厢里很拥挤。
连个座位都没有,连个落脚的空间都没有。
如果江军能来的话,那该多好啊!可是,这也太难了吧,结婚要一个月,他可以在军队里开一个月的车。
江军妈也是个大度的人,“那就两次吧,实在没办法,我让邮局送过来。要不咱们再加点钱?”
如枚摇了摇头。你就在这里住着,这里的天气很冷,等回去再说。”
众人又聊了一会家常,这一餐吃完,如枚也就离开了。
江军妈道:“等你忙过了,我让你姐跟你一起回镇上,给你准备几套漂亮的花轿,到时候肯定更漂亮。”
“别自己花钱,我家里有钱,多给几个姑娘。我们去看看江英,三个人一起去逛街,顺便买点衣服,季节快到了。”
这话说得很对,但如枚也不是那种会在夫家花钱的人。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家就我这么一个女儿,他们自然是要多陪陪我的。你们的衣服和布料,我都和江英说了,希望你们不要介意。”
当媳妇回家时,要给公婆送些什么,视个人状况而定,不论大小,贵贱。这年头,给公婆、小姑子小叔子各打一副鞋子而已。
她的绣工如何,由夫家来评断,最重要的是,价格低廉。
如枚哪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一人一对鞋子,而且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做。于是,她决定帮他们买衣服,让他们穿得更好,更有诚意。
一家人都很开心。
一只鞋子也就几十块钱,而且还不是最合适的。她会做衣服,会做衣服,自己也会做,这是一种很好的选择,没有人会不喜欢。
一家人纷纷道谢,如枚也没多说什么,转身就走。
无论有没有诚意,这里终究是自己未来要生活下去的家园。再说了,她也不可能和他们在一起太久,等她结婚了,她就得去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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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村子也太无聊了吧,连自己的西山寨都比不上,怎么说也要远离大山。平坦的土地,做什么都容易,土地也更好,运输也更便利。
如枚回家后,便和母亲、金环商量着买东西的事情。
之所以说是准备,而不是马上就开始。
这是一年里最忙碌的时候,也是收割小麦的时候,不过,现在的天气并不热,也没有那么匆忙,这可比收割庄稼要好得多。
比如枚家的两亩地,一亩地种着红薯,一亩地种着萝卜,因此,他能做的活并不多。
最重要的是地瓜比较复杂。
萝卜在地里生长得很慢,我们可以用上三天的时间。六百只野兔,这已经不是一个小数目了。
他们家的窑厂还在干活,这些妇女就成了主要劳动力。
家里人少,大家就凑在一块,就连推车都是如家的。
今天是如家,明天是金家。处理完梁家,她又要处理胡家的事情,于是,两家人彻底的达成了协议,一副一家人的样子。
哪个村民不眼红?
金环和如枚两人都不擅长种地,养一只野兔已经足够他们忙活了,还要养活一家人,还要养活一家人。
如枚望着自家的水井,叹了口气:“父亲真是聪明,这么早就挖好了水井。你看,咱们每天都要去河边洗衣服,又要从旁边的井里打水,都快累死了。”
金环揉着自己的衣服,高兴道:“当然。我们能有今天,都是爹娘的功劳,我们才能过上好日子”
就在这时,金明在门外喊道:“姐,枚子姐,我来啦。”
两人连忙上前,将金明的粪便从他的肩膀上拿了下来,金环道:“扛不住就扛着吧,一扛就是十几公斤,等你长不高了,娶不到老婆可咋办?”
如枚也道:“金明,你也太笨了,就不能多走两次,等马车空了,再坐马车回家不就行了?
金明却是毫不在意,道:“当然不会,你自己看吧。”说着,他扯了扯自己的衣领,上面的确有一道红色的痕迹,并没有什么大碍。
金环嘟嘟囔囔的给院子里的萝卜;金明立刻窜到了大树下面,和那只野狼嬉戏起来。如枚在大厅里端茶倒水。
金明对着两人喊道:“你们的狗怎么还不松手,我们已经绑了一个多月了,怎么还没放出来,我把它给放了”
村子里,野狗随处可见,小孩都不怕狗。
只是长得更大一些,更可怕一些。事实上,他们并没有感到太多的恐惧。
如枚沉吟了一下,道:“好了,你可以把它取下来了,你跟我们在一起也有一段时间了。我经常来这里,对这里的气味也很熟悉。”
“就算离开了,也不会迷路的。金明,你拿着它在外面玩吧,中午的时候,看看它会不会自己过来,就算是种在田里,也没有什么问题。”
金环道:“应该是安全的。俗话说,狗记千,猫记万,就算你把一只狗丢在千米开外,它也能循着气味回来的。”
这种事情,如枚也听说了,只是不确定真假而已。
而且,这可是一只狼,如果它在外面乱跑的话,很可能会逃回后山,这对它来说,到底是好事,又是坏事。
他又怕村子里的人被狗咬伤了,那可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但是总不能一直被绑着吧?
于是,听到金明的话,他直接道:“把东西取下来,早上让他自己过来,不用担心。”
如枚的担忧是多余的。
它被黄大仙动了手脚,又被韩擒抱住了手脚,把它当成了一条狗。习惯上,尾巴越来越像犬类;被锁了一个多月,他彻底的成了一条连自己是一匹狼都不知道的狗。
于是,他就和金明一起逃到了午饭时间,然后老老实实的回来吃午饭。
金明颇为自傲,道:“你家这条狗,还挺牛的。一出村子,村子里的狗都被他给吓坏了。”
“它一吠,就有好几条狗跑过来,然后跟在它身后,好像是它的跟班一样,很有气势。有此犬在,无人可欺”
如枚一听,顿时乐开了花。
在他看来,这就是一只狼,不只是一条狗,就算是人也会害怕。在村子里,他是一个国王,他的野兽,没有一个人能比他更聪明。
或许,村子里的鸡鸭鹅猪羊,都被吓得不轻,因为它们都是自己的猎物。
金明揉了揉小狼的脑袋,道:“枚妹,你的这条狗真好看,不如叫个名字吧。不要一口一个狗,太难听了。”
如枚两眼放光,道:“好啊,那就叫大黄,或者老黑吧,都不好听,要不就叫狼王吧。”
金环哈哈一笑,“枚儿,你这条狗还真能吹,还叫什么狼王,这也太夸张了吧。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引来一只狼。”
如枚扬了扬眉毛,“没有没有,韩擒抱和崔珏虽然不正经,但做事都很可靠。
金明开心地笑了起来,“哈哈,我最喜欢的就是枚子姐姐了,这个名字很霸气,很好,那就叫它狼王吧!”
众人又是一阵大笑声,如枚娘刚好回来,听见大家的笑声,便问道:“高兴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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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环连忙道:“母亲,您看看我,我养的这条狗,是韩擒抱与崔珏养的,我还想着给他取个名字呢!”
如枚娘闻言,也微笑道:“我觉得也挺好的。韩擒抱和崔珏都很有能力,所以他们带来的犬,都是与众不同的。你看他,就像是一头狼。”
“您忘记了吗,昨天我刚来的时候,就听到他在吠,然后他就会吠。韩擒抱和崔珏都是从哪里弄来的,看起来挺厉害的。”
如枚忙笑道:“狼犬和狼犬都是狼犬的后裔,它们会吠很正常,偶尔会吠几次也很正常。”
下面的韩擒抱和崔珏都听到了,不由抬头望去。
崔珏听到如枚给这匹狼取了个狼王的外号,哈哈一笑,“好主意,也只有她才能想到这个主意。”
韩擒抱闻言,眉头轻轻皱了起来。“姜军……”
崔珏也吃了一惊,正襟危坐道:“你这是担心被姜军发现吗?”
韩擒抱着眼睛,“我不怕,我只是怕他跑了,他肯定知道那头狼是谁。你想想看,他们在山上,连狼群都不是,谁也不知道他会怎么做。”
崔珏眨了眨眼睛,道:“那我就不跟他见面了。他是来嫁人的,然后离开的,总不能留在这里吧?咱们一走,就让那条狗在外面乱跑,到时候天下大乱,没人会想到它。”
韩擒抱了抱脑袋,“没有必要。如果他回去的话,咱们也没办法一直看着他,还是让他隐形吧。”
定下了计划,两人也没再理会楼上的事情,就等着如枚成亲的日子了。
一晃,如枚和江军成亲的时候到了
万事俱备,只欠新郎。从昨天早上开始,如枚就一直心神不宁。
明天就要成亲了,可这位新郎却迟迟不归,让人怎么能不担心呢?说句不好听的,他们连结婚证都没有拿到。
一家人看在江军是个士兵的份上,却没看到江军明天就要结婚了,自然有些担心。他还以为,如枚会和公鸡一起去拜祭呢
贤良嘀咕道,“这家伙,我还以为他能忍得住呢,非要把他打成猪头不可。连个电报都不发,真让人担心。”
如枚的父亲心中焦急,脸上却不动声色,“少废话,赶紧去买东西。就算他不来,家里的人也会来的。他怎么可能不来?”
江军爸答应了江民,让他今天不上班。长子结婚,有很多事情要做,光靠江妈妈一个人是做不到的。
于是,江军爸就给江民请了两天假,等明天婚礼结束了,他就回来上班了。
在北方,有出嫁的习俗。
因此,他今天出来,就是要把家里的东西都搬出来,用来招待客人。
不过,女儿出嫁,那就没那么隆重了,来的都是最亲近的人。
因为没有告诉大伯,也没有告诉他们,只有村子里的关系比较好的邻居,还有金环家和薛枚家。
贤良和如枚两个人,推着马车,往镇子里赶。茹权和富贵自然是要到窑子里去的,因为今天的砖窑还在燃烧,他们不能丢下下人。
明天是个大喜的日子,让金柱守着,我们三个要在家里招待客人,把枚子抬到轿子里去。
一家人都在焦急地等待着。
江军到底是来还是不来,总是让人产生最坏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