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清理所当然道:“自然是我一个人来的,小爹爹说了,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我是来军营历练的,又不是来享福的,自然不能像从前那边过着奢靡的日子,从今日起,我的一切,都要靠我自己来了。”
宋春临震惊,这位安怀伯夫人果然好魄力,自己自然也不能辜负了他这一片慈父之心对吧,于是燕清来到军营的第一天,就抱着自己的行李负重跑了十公里。
十公里不算太远,但前提是燕清在来之前就已经背着行李从京城一路走出来,等他跑完了十公里,已经发现自己的腿不再是自己的腿了。
听着燕清在宿舍里哀嚎,一群看热闹不嫌事大的都聚集在一起,纷纷打赌这位公子哥儿能坚持多久。
“我赌十天。”
“才十天?我赌三天!”
三天一出手,其他人纷纷给那人竖起了一个大拇指。
“要狠还是你狠,我保守一些,一个月吧。”
“你们是不是太看好他了?咱们这儿的训练强度可不是原来军营里能比的,他能受得住吗?”
“受不住?那也是他自找的吧,我可是听说了,是他自个儿求小宋公子让自己进来的,既然进来了,不呆够一个月,三四天便回去的话,岂不是打了他自个儿的脸?”
众人细细一品,觉得也有道理,于是纷纷改押一个月,或者是两个月。
燕清还不知道自己压根不被任何人看好,他已经累得连床都懒得铺了,直接瘫倒在床板上,连喊吃饭了都不想起来。
跟他同住一屋的人见他这样,便用力将他从床上拉起来。
“快点快点,今儿可是有红烧猪蹄,糖醋排骨,去晚了就不剩好肉了。”
“就是,宋小公子总是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该吃饭就要好好吃饭,走走走,我快要饿死了。”
燕清并不知道钢是什么东西,但听他们说的那个红烧猪蹄跟糖醋排骨的,好像很好吃的样子,于是也打起了精神,跟着大家来到了食堂。
现在的食堂是宋春临按照现代的样子改良出来的,厨房跟大堂之间隔着一道矮墙,士兵们拿着木头的托盘老老实实在打饭窗口前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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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清按照同屋人的指示去拿了干净的餐盘,也跟着一起排队。
打饭的速度还是挺快的,燕清拿着属于自己的那一份餐食坐到座位上,因为他长得高高壮壮的,所以打饭的大娘给他打了满满一餐盘的饭菜,米饭跟菜堆得像小山一样高。
跟他坐在一桌的人叫他快些吃:“这食堂的大师傅是宋小公子专门找人调教过的,那手艺简直一绝,快尝尝,不比你们伯爵府里的差。”
燕清狐疑地闻了闻,确实味道极好,他先是尝了一块糖醋排骨,酸酸甜甜的排骨他是第一次尝,立刻就爱上了这种独特的味道。
而红烧猪蹄焖得软烂脱骨,肥肉都是入口即化,里面似乎还加了那种叫做土豆的食物。
燕清出身伯爵府,府里虽然也买过土豆红薯,但因为勋贵人家并不缺那一口吃食,所以他们府里土豆的吃法并不多,最常见的便是早上清水煮几个,佐以其他小菜一起吃。
这种把土豆放进肉里一起焖煮的方式,他还是第一次见,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咬下一口,发现跟清水煮的土豆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
大块土豆里吸饱了肉味,炖煮得也恰到好处,内里都已经绵软,外面还保持着形状,吃起来竟然比肉还要响。
燕清吃到最后简直是两眼放光,看来这次他来军营算是来对了,搁府里哪能吃到这等美食,为了这美味的饭菜,他果然很有先见之明,大哥居然还怀疑对方的功劳是假的,大哥才是笨蛋,他现在一定要死死抱紧宋春临的大腿不放,坚决不能放。
宋春临自己也没有想到,收服一个燕清,只需要一顿红烧猪蹄跟糖醋排骨,当天晚上他还特意去看了一眼燕清,这人躺在床上呼呼大睡,他是真的随遇而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