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刺杀

傲世苍生 洛洛写作业 1896 字 1个月前

两年半后

夜色的渐渐浓郁,各种犯罪开始蠢蠢欲动起来,ny市就是这样一个白天和晚上对比鲜明的城市,在ny市是一个钱能通神的地方。

ny市希尔顿大饭店希尔顿大饭店是全世界有名的大饭店,在ny市自然是有他的身影。每天有成千成万的的世界各地的人来到这里。被他本身的经典和周全的服务态度所吸引,今天他迎来了来自金三角的访客,一个让全世界警察头痛的人物,国际毒枭,坤云沙。

在重重护卫的保护下,坤云沙在酒店的总统套房吞云吐雾。

“老板,我们的人已经都准备好了”一个黑脸的泰国人走到坤云沙的跟前汇报道。

“好,这次的交易可是很重要,关系到我们以后几年的发展”坤云沙打量着顶楼窗外的景致。手拿着雪茄,看向远方。不知道在思考些什么。

坤云沙这次可是难得出金三角。如果不是大买卖他还不会出来,毕竟这里不是泰国和缅甸,太不安全,有太多不确定因素,而他坤云沙能活到现在,和他一向的一个小心谨慎可是有很大的关系的。任何一个大人物,都是会树立很多仇人,更会有很多人来杀你,坤云沙是深知这一点,所以一向是对自己的安全分外小心,这次出来,他更是带了自己家里的一半的兵力,并且雇佣的世界排名前十的雇佣兵,金鳞雇佣兵。在万分安全保障下,他才出的自己的地盘,来到这个ny市这个国际大都市。

“明天会是一个难得好天气。”看着夜幕中的城市,坤云沙突然冒出这句话来。让周围的人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反应起来了。

白天的ny市是一个快节奏的城市,人们都在为自己的生活而努力着。谁也不敢浪费一分一秒的时间。在那些西欧的国家都有喝下午茶的习惯,那里的人生活的很悠闲,一到下午就不会在工作了,不过这种情况你是不会在ny看到的,即使是退休的老人,也会去做义工,或是去旅游。街头上你很容易就能看出那些人谁是刚来到这个城市的。那就是脚步,在快步走的街头一个人悠闲的散步就会显得分外醒目。引来周围人的鄙视。或是不解。

如今,正是有人引起了街头上所有人的注意,一袭黑色风衣,虽然不知道牌子,但是能从剪裁和布料上看出不是一般的凡品。不过这也不是一般的人能看出来的。一副的夸张金边太阳眼镜,遮住了大半个脸,但从轮廓上,还是能清晰的判断出,是一个现今难得一见的帅哥。最吸引人的,还有那一头长到腰际的黑色飘逸长发。

悠闲的脚步中,看出这个帅哥的漫不经心。和显露无遗的那份贵族的气质。让所有的女人都不由自主的停下脚步。男人们也被这个帅气的青年,那举手投足间淡淡流露出的自信给吸引住了。幻想着自己有一天能和这个人一样。

黑衣帅哥,来到在露天的咖啡屋前,停下了脚步,选了一张最能享受阳光的位置,优雅的坐下。

“一杯卡布基诺”青年招来侍者说道。侍者原以为这活儿没有生意上门的,没想到来了个帅气的青年。立马就跑上来了。

看着街上脚步匆匆的人群,帅气的青年显得有点格格不入,仿佛眼前的一切都是一幅画,他则是一个观画人。置身于室外。

“喂!”此时青年的手机响了,他接过电话道。青年的声音仿佛透着一股磁性,让人想要沉醉在其中,久久不愿自拔。

“老大,我们这已经安排好了。”急切的声音从电话的那头传来。夸张的太阳镜遮住了青年的半个脸,看不出的他的表情,不过在此时他的嘴角有轻微的上扬,只是这淡淡的一个小动作,也让旁边的侍从给看傻眼了。

“知道了,我等你们的好消息”青年平淡的语气中听不到意思的情绪,但有一种和他的人一样懒散的感觉,却不让人讨厌,反而分外喜欢。真是一个奇特的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