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看天色,接近傍晚,估计我们就算骑车回去应该也会很晚了,拿出电话想给姥爷打个电话告诉他们一声,我俩回去会很晚。
结果是找了半天没有信号,滋滋啦啦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相差了百十公里就无法接听了,不由得气恼想摔了它,这破玩意还叫什么超级信号电话呢,屁也不是。
这个超强信号电话也不是很靠谱嘛。算了,走吧。
我跟林琳轻声唱到:骑上我们心爱的电动小摩托,它永远不怕堵车……
林琳说我好恶心,说完他掏出了一副墨镜,戴上。
我好奇的问:呀,你从哪弄的墨镜呢?
林琳说他刚才找到的呗,憋了半天跟我说还是从尸体上捡的。
我说这就无所谓了,又不是什么贵重物品。
林琳说他发觉戴上墨镜之后,眼睛清楚多了,如果不戴墨镜那这世界也可太刺眼了。
我开始构想在林琳的眼中,到底呈现出的是一个什么样光怪陆离的世界呢? 记得盗墓笔记里面有个黑瞎子就是总戴一副墨镜,那以后管林琳叫林瞎子?
边开着玩笑我们不大会功夫骑到天海城商厦遗址,停下车准备去刨东西!
林琳长长舒了口气感叹现下可好了,我的用处终于体现出了天大的作用,以前我一直认为我这个超能力是个鸡肋,觉得光看脑袋上的光环能有什么用处呢,现在好了我可以当扫描仪使了。
我突然想起了啥,好奇的问他,你上次跟我说我脑袋上的光圈怎么了,你再能不能再跟我好好解释一下?
林琳被我询问,回答我,是这样的,我目前为止看过的人头顶的颜色大部分都是红黄蓝绿紫之类的颜色,但是你的头上的光圈是最与众不同的,你是闪耀光芒的金色!目前我只看到你一个人拥有这个颜色,所以你是蝎子粑粑独一份儿!
闻听我也震惊无比,我暗自感叹,难道我是天选之子?我为什么会是最特别的存在?从小学到初高中我也不是学习特别好的,前二十年我也不是运气特别好的,甚至体力智力和家庭条件都是很一般的存在,那为什么在地震之后我却成为了一个特别的存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