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媚娘亲点,郑远桥推崇。
一时间,袈裟书生的名号在京城彻底风靡。
大到王孙公子,小到贩夫走卒,竞相模仿起岳冲的穿着打扮来。
千金小姐、贵妇丫鬟们更是以此为时尚风流,只要见到穿着袈裟的书生,便纷纷尖叫,频频递送秋波。
然而,所有人都不知道,那袈裟根本就是岳冲的无奈之举。
若不是穷得一文钱都没有了,他也不会饥不择食地披一块破布在大街上晃悠。
实际上,在得了一百两银子之后,岳冲立刻换了套衣服,还在京城南部的泗水坊租了间房子。
等到一切安顿好,他再次出门的时候,才知道自己已经红得发紫了!
“早知如此,就不出这个风头了!”
“若是被岳府察觉,京城可就待不下去了!”
心中一阵懊悔,岳冲看着租完房子后剩下的二十两银子,脸上再次露出了愁容。
大乾京城寸土寸金。
想在这里活下去,没有过硬的根基是不可能的。
他现在属于坐吃山空。
二十两银子撑一个月都难,更别说熬到开科取士了!
不行,得找个活计。
否则早晚饿死。
可除了舞文弄墨,岳冲还真不会别的了。
哎!
如果没有岳府的追捕,我只要借着这波翻红的东风,便可赚个盆满钵满!
看着满大街穿袈裟的年轻人,岳冲恨得直咬牙。
还是头一次听说,有人蹭不上自己的流量的。
心烦意乱之间,他正好看见前方有家酒馆,掂量了一下囊中的银钱,便踏步走了进去。
刚落座,岳冲便从酒客口中听见了一个有些意外的消息。
沈媚娘居然要再举办一次名为袈裟文会的诗文大赛!
而且这次的赏银居然提高到了五百两。
真是瞌睡了就有人递枕头。
他当即决定,再薅一次凤仙楼的羊毛。
与此同时,京城宋府内。
千金宋清梦正坐在八仙桌前,一颗一颗吃着刚摘下来的冰镇葡萄。
房间里,除了两个侍女外,还有一个同样穿着袈裟的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