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建还是把高卫军的提议跟李二狗作了汇报了。李二狗听了汇报倒是非常平静,并没有像高建那样生气。他思考了一下,觉得只要对方是真心投资大后山的文旅项目,也不是不能协商的。只是他不确定对方是不是真的就是这个目的。
他觉得,分享经营权要有约束,要设置前提条件。当对方不遵守条件时,转让协议就自动失效。而且不能无偿转让,要有适当的收益,就算松泉实业不在乎这点收益,把它全部返还给李家村也行。
高建问:“要是对方取水量过大,影响我们的用水怎么办?毕竟那口井的出水量也是有限的。”
“所以,用水量也要有限制。”李二狗道。
想了想,李二狗又补充道:“我们收费不要过高,适当就行。但是,总体的经营权一定要在我们的手里,他们不能直接跟村里签,必须跟我们签,这是我们的底线。如果他们连这个都不答应,自然就是不想投资什么文旅项目的,就是冲着这口井来的。这样试一下就知道了。”
高建知道李二狗一碰到李家村的事就没有原则了。但是他是老板,也只能听他的。他都有点后悔来跟李二狗汇报这事,本来自己已经回绝了的,不汇报也没有什么事。
现在这种情况,他只能再跟高卫军回个话了。
当高建跟高卫军回复李二狗的意见时,高卫军有点吃惊:这李二狗这么心地仁厚的吗?这样的事情也能答应?这可是大大出乎他的意料啊!
但是,现在的高卫军已经有了新的想法。他知道,汪如海根本就不是想搞什么文旅项目,如果李二狗答应了,汪如海反而骑虎难下了。他的文旅项目到底投还是不投呢?如果真的只是投个文旅项目,他的股份还转让个屁啊!
但是现在就算汪如海拿下了水资源的分享权,那协议里也是不允许经营跟矿泉水同类型项目的,并且还会规定具体的用途,用水量等。
汪如海肯定不会要这样的结果,他一定会采取得寸进尺的办法,以切香肠的方式,一步一步达到他的目的。文旅项目一旦上马,他就可以通过产业规划,向地矿部门申请地下水开采权。那时候,松泉实业和村民签的合同都可以作废重签的。
更为重要的是,汪如海也可以在那口井的旁边重新打一口井啊!只要文旅项目上马,这个打井的申请必定可以批下来。
到了那个时候,目前的这口井还能成为唯一的稀缺资源吗?重新打井如果成功,那他的股份转让不就泡汤了吗?
现在的高卫军反而不希望文旅项目上马了。对,他要阻止这个项目上马!
他能想到的,汪如海一定也能够想到。汪如海如果能上马文旅项目,自然也就能低价取得水资源的开采权。这后果是什么样子,大家都很容易想到了。井的使用权是水厂的,但是井边的土地却不是水厂的,在那口井的旁边再打一口井是很容易的事,成功率是非常高的。
其实,这也是汪如海的B计划。无论用什么手段,只要能取得李家村的水资源利用权,他就达到目的了。
但是他不想先启用这个计划。毕竟这会触碰高卫军的利益,高卫军一定会反对在同一个地方上马同样的项目,更何况这也触犯了高卫军的根本利益。更为重要的原因是,他想吃独食,他不想留下一个松泉实业跟他竞争,最好是砸钱让对方滚蛋。
其实,从商业竞争的角度来看,汪如海的这个正招也还是属于正当竞争。毕竟是双方你情我愿,并不是搞强取豪夺。只要开出的条件让对方动心,自然生意就成了。
高卫军其实根本没有必要担心的。但是,他弄不清楚汪如海的真正目标,他甚至害怕汪如海会放弃收购松泉实业,改为投资文旅项目,然后选择打井。因为那样投资会少很多。
这就是不同格局的人想的不一样。
李二狗和汪如海的格局明显地高于高建和高卫军。
高卫军干脆就没有给汪如海回复李二狗的意见。而是很快地打电话回复高建说人家东方市来的大佬不同意。
他在两头都作了欺瞒。
次日,高卫军就跟高建提出了出让股份的请求。
当李二狗收到高建的电话汇报时,他就明白了一切:对方的目标是松泉实业,并不是什么文旅项目开发。
高建非常着急。他认为对方吃下高卫军的股份后,一定会提出利润转移的问题,而且一定会联合李家村的村民一起来抗议。这些本来都是白送出去的股份要折腾事情了!他怎么能甘心?!
他赶紧赶到风波巷,和李二狗一起研究对策。
李二狗道:“高卫军无非是想兑现利益,给他就是了,我们有优先回购的权利,把他的股份全吃下来就可以了。从长远来看,他退出之后,对我们反而更有利,利益输送的这个风险以后也就不存在了。”
经李二狗这么一分析,高建也觉得这不是什么坏事了。于是就约高卫军谈股份回购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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