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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派出所都弥漫着紧张的气氛,警察正在专注地聆听着楚峰父子的口供,俩人脸上带着些愤怒和委屈。他们声称自己到姐姐/女儿家,却无缘无故遭到了陌生人的殴打,现在要求那人赔偿。
而另一边,被带到派出所的男人则是坚定地表示着自己的立场。他坚称,那屋子是他租的,不仅如此,就连租赁合同都被他带来了。楚峰父子在未经过他同意下---就擅闯民宅,是违法的,他只是给了一点教训而已。
“你租的又如何?说到底,这房子就是我姐的!我们去亲戚家串个门怎么了?串个门就被打?这是哪门子的道理?”
楚峰并未把那张租赁合同放在眼里,在他看来,房产证上写的是楚玉的名字,那自己也就间接的是那房子的主人,作为房东难道还不能进自己屋子坐坐?
听到这话,那男人顿时火冒三丈,他瞪大了双眼,额头上的青筋根根凸起,声音也变得愈发洪亮,“你这是强词夺理!我有租赁合同,这房子现在的使用权在我手上,你们未经过我的允许就擅自闯入,这叫私闯民宅!我打你们那叫正当防卫!”
冤大头像是听到了什么特别好听的笑话似的,情不自禁的笑出声来,“租赁合同?你以为拿张纸就能吓唬人了?我告诉你,这房子是我姐的,房产证上写的清清楚楚,我去我姐家还有错了不成?”
警察们看着双方争吵不休的样子,连忙出声制止:“好了好了,都别吵了!这里是派出所,不是菜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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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小时后,楚峰父子俩满脸沮丧的从派出所里走了出来,从他们的表情中就可以看出:这是没讨着好啊!
冤大头一边走着,一边愤愤不平地说道:“爸,中午那笔饭钱看来是要不到了,楚玉也不知道躲哪儿去了,连包子铺都不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