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竟然偷偷录音!”
盯着沈禾手中的手机,周女士人都傻了。
沈光辉也被沈禾这通骚操作给整懵了。
“对,我录音了。”
沈禾自嘲地说道:“曾经有人说,我是个爹不疼妈不爱的可怜虫,随便给我一块骨头,我就像个哈巴狗一样能感动很久。”
这话,就出自穆霆蕴之口。
沈禾垂着头,卷翘的长睫毛在眼底投下鸦青色的阴影,挡住眼底悲凉的情绪,她轻声哄自己:“既然爹不疼妈不爱,那我自己爱自己。”
闻言,沈光辉流露出不忍的神情来,但周女士却丝毫不被触动,她甚至还说:“你自己要当舔狗,怪谁?”
是。
当舔狗落得个被挖心惨死的结局,是她自己做的,但这并不代表周女士跟沈光辉就没错。
“周女士,知道你当年对我的所作所为,会有什么后果吗?”
见周女士还不清楚这事的严重性,沈禾贴心地解释:“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同时,《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2条明确规定,溺婴行为,依照《刑法》第232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说到这里,沈禾特意歪了歪头,问周女士:“知道《刑法》第232条是什么吗?”
周女士张了张嘴,答不上话来。
她又不是律师,哪里知道刑法232条是什么鬼东西?
沈禾说:“《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2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只要我去法庭告你,你都会面临牢狱之灾。”
周女士闻言终于色变。“你是什么意思?你还想将你亲妈送进监狱不成?”
“沈禾!你是我生的!没有我哪来的你,你还要反天了?”
周女士其实已经怕了,故意用虚张声势大喊大叫来掩饰她内心的恐慌。
她清楚沈禾是个狠辣性子,把沈禾惹毛了,她真的做得出来送生母进监狱的丑事。
看穿周女士的逞强,沈禾威胁云淡风轻地说:“如果你不想去坐牢,不想你的宝贝小儿子受牵连,我给你两个选择。”
沈禾直接说出她的条件:“要么,今晚寿宴结束后,自己开车去郊区,主动跳进那条小溪流,我准你上来才上来。”
“要么...”沈禾脑袋一歪,笑得意味深长,她说:“把你那个传媒公司的股份分我百分之三十。”
周女士想也不想便反驳了沈禾的第二个要求,破口大骂:“我看你是疯了,传媒公司的股份,你想都别想!”
现在是传媒时代下,她那个传媒公司签了七八个流量大网红,可是金疙瘩,赚钱着呢。
周女士哪里舍得交出传媒公司百分之三十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