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手疼那就换个地方

蓄谋画牢 黄昏把酒 1302 字 1个月前

窗外夜风乍起,晚秋的风带着寒意,预示着即将进入漫长的冬季。

枝头的树叶纷纷飘落,朦胧的雨雾缓慢的爬上窗户,遮掩了里面令人面红耳赤的一切。

相拥的身影,滴落的水珠,耳边的低语都在逐渐蔓延的雨雾下变得模糊,不清不明。

“滴答滴答”,突然下起的细雨敲打在树叶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像是不断晃动的铃铛响起的交响乐一样,悦耳让人内心止不住的颤动。

突然的雨让人慌了心神,下班的人头上顶着公文包,一边暗道倒霉,一边仓促的去躲雨。

林敬不知道外面到来的大雨,现在的他浑身发烫,手心尤其,不仅烫还很疼。

因为家里有钱再加上独生子的原因,林敬从小到大唯一吃的苦就是上学的苦,但因为脑子聪明,就连上学的苦吃的也比别人少一半。

一双修长白皙纤细的的手除了中指写字磨出来的茧子,别的任何地方都娇嫩的像是一块鲜奶豆腐。

但此刻这块鲜奶豆腐出了遭殃了。

楼煜站在林敬的背后,见人盯着自己的掌心发呆、分神,眼里的晦暗更深,他一把抓住林敬的手腕,在手腕内侧落下一个浅薄的吻,然后像是再也克制不住一般,狠狠的咬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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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口看似很用力,实际上像是磨牙的奶狗,虚张声势的把主人的手指衔在嘴里,用那一口小牙轻轻的研磨。

说不疼也有点细微的疼痛,但是更多的还是陌生的触感和怎么也无法克制的痒意。

“松开。”

林敬一只手被楼煜咬着无法挣脱,只能单手撑在浴室的墙上,眼尾好似擦抹了胭脂一般,红的吓人,但他出口的语气像是即将到来的寒冬:“听到没有,我说松开,楼煜!”

可惜被叫名字的人充耳不闻,一门心思只有眼前林敬手腕的那一小片瓷白,他势必要在这里留下标记。

最后小狗松开了主人的手指,留下了一个湿漉漉的略微红肿的牙印。

是牙印,也是一种另类的标记。

“阿敬,最后一次,结束我们就去睡觉。”

楼煜嗓音沙哑的像是不落幕一直燃烧在天际的烟火,带着明显的兴奋和激动。

林敬没有回答只是疲倦的闭上了眼,因为他知道,即使自己拒绝,身后的人也会一意孤行,何必浪费力气。

“不回答就是默认。”

说完这句话,楼煜的手抚上林敬的眼,他猝然低笑出声:“手估计也累了,那我们就换一个地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