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十月,天高云淡,如果只是看着这一望无际的丰收景象,那还真是风景如画,令人难忘。
可当你身在画中,起早贪晚、汗流浃背的忙着把这一望无际的粮食全部收入库中,那就是另一种心情了。
秦逸几人吃完午饭,就在树阴下随便找了个地眯了一会儿,然后又各自己忙了起来。
到了下午四点多,秦逸把分给自己的地忙完了,又去帮着小知青掰苞米。
“你歇会儿,这点活,我一会就干完了。”
“三哥,我可以的……”
“嗯,三哥知道你能干,听话,老实歇会。”
作为一个大猛攻,怎么能让老婆干活呢?
无奈,沈月笙只能坐在一边的垄上,看着秦逸干。
天气燥热,秦逸为了凉快穿的两根筋式背心,背影魁梧,肌肉紧绷,汗水浸湿了背心,贴在了皮肤上,将好身材都显了出来,秦逸胸围较腰围宽大许多,从肋骨往髋骨方向上,腰身迅速收缩,形成性感的线条,浑身荷尔蒙爆棚。
沈月笙偷偷看了会儿,眼睛飘忽的移开了目光,捏了捏自己腰上的软肉,暗暗叹了一声。他来这已经两个多月了,每天也都有干活,可是不管怎么晒也不黑,怎么干活身上的肉也依然软软的,没有肌肉。
干完活,秦逸找了计分员给计了分,两人才回去。
到家后,秦逸让沈月笙先去清洗了下,然后他把药油翻了出来,拉过沈月笙的手,将药油细细的涂抹上。
“明天不要这么干了,能干多少是多少,等我那边忙完了,我就去帮你。咱就这么说,你又不是没饭吃,多两工分少两工分有啥区别,至于这么干吗,这小手,可惜了。”说完,还啧了一声,好像觉得真的很可惜一样。
农村的孩子自小干活,手心的茧子比较厚,皮糙肉厚的,干起活来也不会伤到手。
可沈月笙自小也没做过这些农活,本来白白软软的小手,现在磨的有点红,手背还有苞米叶划的伤痕、割的小口,虽然是小伤,不用涂药第二天也就愈合了。但这些伤痕出现在白白软软的小手上,就显得格外严重,秦逸恐怕弄疼了他,连涂药的动作的轻柔了些。
沈月笙低眸看着秦逸轻柔的动作,耳边听着他唠叨的话语,心中各种思绪。
一时觉得秦逸对他这么好,是不是对他有点想法?
一时又觉得不可能,毕竟大环境影响,传宗接代在这个时候是大事,就算对同性有些想法的,也过不了父母及自己心理那一关。
或许,秦逸只是将他纳入兄弟的圈子,所以对他格外好些。
他再次提醒自己不要瞎想,免得到时候两人尴尬,连朋友都当不成。
“说你着,听见没,明天不准这么干了,在这么干,晚上没饭呢,你看看你们那帮知青,一人多说六七个工分,偷点懒得五六个工分,你也不用那么拼,知道不?”
沈月笙止住脑中纷乱的想法,点了点头:“我知道了,三哥,明天我少干点。”
秦逸用另一只没有粘药油的手揉了揉小知青的脑袋:“这就对了,走吧,吃饭去了,今晚,大嫂他们还煮了苞米,欸,看你这瘦弱的样,一会多吃点。”
嫩苞米是不交工的,都是各家分一分,煮着或烤着吃。
秦逸觉得还是先把小知青养一养,以后他吃肉的时候才能吃得痛快。
这么想着,他低头看了看小知青的屁股,嗯,虽然小知青看着瘦瘦弱弱的,但屁股还是有点肉的,还有点翘,是他